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包头化工2024年挥发性有机物监测与核算技术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 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工厂由联合化工装置、联合石化装置、热电装置、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厂外工程等6大系统共46套装置(单元)组成。2011年1月工厂正式投入商业化运行,至今已运营10年。年产聚乙烯、聚丙烯共60万吨,同时副产硫磺2万吨、混合碳四及碳五12.5万吨。距离市区路程约20Km,交通方便。
2.1.2招标范围:根据按照《石化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指南》(简称“LDAR”工作指南)、《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指南》(HJ1230)等国家有关挥发性有机物检测的规范要求,现针对包头化工2024年2季度-2026年1季度LDAR检测与核算技术服务工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包头化工受控密封点数量为:动密封点20923个,静密封点58691个,合计79614个。动密封点每季度检测1次,静密封点每半年检测一次,出具检测报告,按照指南,编制《VOCs污染源排查及核算专题报告》以及上级公司要求的《VOCs污染源排查及核算总报告》等与LDAR有关的相关工作,负责对接各级环保专项检查。
2.1.3服务期:框架协议期限两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1.4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 科技园1号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VOCs监测或VOCs检测或VOCs核查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29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0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