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大埔10kV配电所设备设施改造工程甲供物资(高压柜)已由广东铁路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广东公司技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东铁路有限公司惠州电务段。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埔10kV配电所设备设施改造工程甲供物资(高压柜)
2.2交货地点:梅州市大埔县火车站大埔铁路10kV配电所
2.3交货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交货完毕
2.4招标范围:大埔10kV配电所设备设施改造工程甲供物资(高压柜)(见下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高压开关柜(所变) |
面 |
1 |
KYN28A-12 |
2 |
高压开关柜(计量) |
面 |
2 |
KYN28A-12 |
3 |
高压开关柜(母互) |
面 |
3 |
KYN28A-12 |
4 |
高压开关柜(进线、母联) |
面 |
3 |
KYN28A-12 |
5 |
高压开关柜(馈出) |
面 |
4 |
KYN28A-12 |
6 |
高压开关柜(调压器) |
面 |
1 |
KYN28A-12 |
7 |
高压开关柜(电容) |
面 |
2 |
KYN28A-12 |
8 |
高压开关柜(联络) |
面 |
1 |
KYN28A-12 |
9 |
高压开关柜(贯通) |
面 |
2 |
KYN28A-12 |
10 |
合计 |
|
19 |
|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产品生产或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具有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所投标产品的生产能力和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能力及检测报告;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锐一般纳税人,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出具银行或信用机构信誉证明;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及各关键系统设备制造商必须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
(6)供货业绩:投标人需提供近几年铁路、轨道交通或国家电网、南方电网项目投标产品的供货业绩,提供证明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或验收报告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履约能力(应提供满足上述“6.供货业绩”要求的业绩中的买方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电话报名确认
招标公告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6日23:59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