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安徽公司合肥电厂安徽伟宏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三期2.7149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拟利用庐江县境内安徽伟宏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宏)食堂、1#、2#、3#厂房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屋面面积约19000平方米,装机容量为2.7149MWp,该公司厂房建设于2023年,其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食堂屋面为混凝土平屋面,1#、2#、3#厂房屋面为彩钢瓦结构,屋面无女儿墙,需进行安装围栏。
本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2.7149MWp,拟采用安装2955片580Wp组件和1820片550Wp单晶硅组件,若干光伏组件20~26串连接成一个光伏组串。若干组串接入组串式逆变器,逆变成800V交流电,其中1.5428MWp(1.4250MW) 接入厂区原有光伏配电房3#、4#变压器3D02、4D02低压柜内,剩余1.1721MWp(0.9600MW)接入一台新建1000kVA升压变压器内,后经升压变升压至10kV,再送至二期已建的开关站内。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为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工程,以总价包干的方式完成从光伏组件至正常并网发电的全部工程勘察、设计、建筑物安全检测及荷载复核、设计联络、政策协调、后台监控、项目评审(含初步设计评审)、设备监造、设备材料采购供应、设备安装、建筑结构、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项目管理、培训、调试、检验、试运行、验收(电网验收、加固验收)、智慧云平台接入,直至合格并交付生产(包括本项目的接入系统协调)、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主要为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建设期整个项目保险(包括建筑、安装、设备、投标人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等。
本项目工期:安徽伟宏建材科技有限公司2.7149MWp(2.385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2024年合同签订至全容量并网投产,总工期90日历天。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户用除外),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2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执业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2MWp及以上光伏设计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2MWp及以上担任光伏发电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0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