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德芙蓉烟叶复烤 设计服务(2024.5-2026.12)(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德芙蓉烟叶复烤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常德芙蓉烟叶复烤 设计服务(2024.5-2026.12)(服务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要求,在服务期内完成常德芙蓉烟叶复烤 零星工程设计服务,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装修、修缮工程的设计、咨询、地质勘察服务等。涉及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强弱电、总图、勘察、测量、环境等各专业设计(含项目投资估算、概算编制、立项报告、竣工报告编制等咨询服务)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2.2招标编号:124307005809200481004500001001。
2.3服务期限:服务周期约为30个月(约913日历日),具体以合同实际签订为准。
2.4项目投资估算:200万元。(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1)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2)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
3.1.5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其他要求:①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单位);投标人营业证照有效。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投标人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
④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
⑤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承诺书》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