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渡河公司双江口水电站公共区域道路修复工程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双江口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县、金川县境内的大渡河上,为大渡河干流梯级水电开发的上游控制性水库工程,坝址位于大渡河上游足木足河(东源)与绰斯甲河(西源)汇合口以下约2km河段上,坝址距马尔康县城约46km,距金川县城约45km。双江口水电站是大渡河流域水电梯级开发的关键性工程之一,双江口水库为干流上游控制性水库。堆石坝最大坝高315m,坝址处控制流域面积39330km2,多年平均流量527m3/s。水库正常蓄水位2500m,对应库容约27.32亿m3,具有年调节能力,电站装机容量2000MW。
双江口水电站规划的场内交通道路总计长度约75km(未含当卡土料场道路),以混凝土路面为主,部分道路由在场施工标段维护,剩余公共区域道路约35~40km(未含当卡土料场道路)。上述道路由于运行时间较长,产生了一定的损坏情况,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已损坏公共区域道路维修,以及至2026年底后续公共区域道路零星破损维修。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主要对双江口水电站主要的公共区域道路开展修复工作,道路包括:1#路、6#路、1#岗亭附近道路(9#路)、14#路、30#路、31#路、国道G248等。主要修复项目包括水泥稳定土基层,级配碎石底基层,水泥混凝土面板以及部分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等,同时由于国道G248飞水岩2#、3#隧道局部渗水,需对渗水部位处理后浇筑水泥混凝土及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
2.1.3其他:本工程计划工期为31.5个月,开工日期2024年5月15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实际以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独立承担过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合同业绩2份,且已完工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完工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担任过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工作经历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至少具有担任过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技术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技术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技术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30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06 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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