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2026年遂川江河道采砂作业劳务项目(JXTC2024170046),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4-2026年遂川江河道采砂作业劳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24-2026年遂川江河道采砂作业劳务项目;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服务内容:遂川江万安县段河道砂石采挖、船运、上岸、岸上分筛破碎、砂石装车、砂石囤放、起堆、设备等全部服务内容。 4、年度开采量:本次采购采砂作业劳务外包年度控制开采量共计约69.06万吨,其中五丰镇南ト洲采区年度控制开采量约22.29万吨,五丰镇棠溪采区年度控制开采量约46.77万吨;具体根据每年采砂计划数量为准。 5、招标控制单价:16.2元/吨(含税); 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7、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规范、标准;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严格执行吉安市人民政府文件吉府发〔2018〕11号要求:由水利、海事部门联合对全市赣江河道采砂船舶进行严格初审登记备案。 4、投标人拟投入采砂船(采砂能力不低于5000吨/天)不少于1艘,运输船(装载300吨以上)不少于2艘;(如是自有船舶提供船舶所有权证;协议船舶提供船舶所有权证和协议,并且协议服务期限必须覆盖本次采购服务期限)。 5、投标人提供为本次服务的采砂船及运砂船等船舶设备必须含有合格的油污分离环保设备装置。 6、依据《关于印发<万安县2022-2026年遂川江万安县河段河道采砂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所有参与投标的采砂船只单机功率不得超过300KW。 7、所有参与投标的采砂船必须未办理采砂许可证。 8、单位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违法分包与转包。 四、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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