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灵武公司4号机组间冷冷却器冷却三角改造采购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武公司)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所辖的灵武市境内,厂址位于灵武市正北方向6km。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本次招标采购范围为#4机组间冷塔损坏的钢制冷却三角15个散热面拆除,更换为15个高效传热的特制不锈钢制冷却三角散热面。要求改造后传热性能优于原散热面、单片增加散热面积大于200㎡。
2.1.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结合机组检修进行;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交货地点:宁夏灵武市北郊六公里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厂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冷却塔设备的供货或安装或维修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5-0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07 09: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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