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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基建工程项目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首部枢纽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06     浏览:11    
核心提示: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基建工程项目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首部枢纽工程施工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
  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基建工程项目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首部枢纽工程施工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巴塘县、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

2.2 项目规模:826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标段工程计划于2024年7月1日开工至2030年5月31日竣工,计划总工期为71个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首部枢纽工程

本标段为昌波水电站王大龙坝址首部枢纽,采用一次拦断河床围堰、隧洞导流方式,主要包括拦河闸坝、左岸河床式生态厂房、左岸引水隧洞、右岸导流洞等,布置有左岸、右岸2个弃渣场(兼转存料场)。其中,拦河大坝坝顶高程2390.00m,坝轴线总长232.75m,最大坝高38.00m;河床式生态厂房安装2台单机容量43MW的贯流式机组;引水隧洞共2条,洞长均为320m,断面为圆型,开挖断面面积为158.29㎡~176.63㎡,衬砌后洞内断面面积为132.67㎡;导流洞1条,洞长701m,断面为城门洞型,开挖断面面积约217㎡,衬砌后洞内断面面积为2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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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昌波水电站位于四川省与西藏自治区交界的金沙江上,工程区域河段左岸为四川省的巴塘县,右岸为西藏自治区芒康县。工程所处河段为南北向(自北向南流),周边主要城市有:北向的巴塘县,南向的德荣县,西向的芒康县,东向的乡城县、稻城县。电站上游方向50km附近有国道G318道路经过,下游方向130km附近有国道G214道路经过,工程区沿河左岸有连接巴塘至得荣的G215国道通过,工程区沿河右岸有连接江达县波罗乡至格朗西金沙江大桥的西藏自治区省道201线。工程可从左岸上游、下游及右岸三个方向进场,总体对外交通条件较好。但由于工程地处川、藏交界的边远山区,距主要城市如成都、西昌、攀枝花、昆明、丽江等均在数百公里以上。总体而言,工程所处地理位置相对较差,对外交通条件一般。

昌波水电站为金沙江上游干流梯级规划“一库十三级”中的第11个梯级电站,其上一梯级为苏洼龙水电站,下一梯级为旭龙水电站。坝址位于苏洼龙至昌波(莫曲河口)河段上,坝址处控制流域面积184436km2,多年平均流量为948m3/s。本工程等别为二等,工程规模为大(2)型工程,电站采用混合式开发。正常蓄水位2387m,相应库容0.167亿m3,调节库容0.081亿m3,电站装机容量826MW(其中引水式电站装机740MW,河床式电站装机86MW),年发电量(联合运行)43.55亿kWh(其中引水式电站装机40.03亿kWh,河床式电站3.52亿kWh)。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并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昌波水电站枢纽总体布置为:王大龙坝址首部枢纽(右岸非溢流坝段+泄洪闸+左岸河床式生态厂房+鱼道)+左岸引水发电系统(岸塔式进水口+引水隧洞+调压室+莫曲河口地下厂房)。拦河大坝轴线方位为N85.00°E,坝顶高程2390.00m,坝轴线总长232.75m,最大坝高38.00m,河床式生态厂房安装2台单机容量43MW的贯流式机组,左岸引水系统采用“一洞一室两机”、“单管单机供水”布置,引水隧洞单洞均长约11.10km,引水式厂房安装4台单机容量185MW的混流式机组,尾水出口河段疏浚长度约850m。首部枢纽采用一次拦断河床围堰、隧洞导流方式,右岸布置1条导流隧洞。工程施工布置左岸、右岸2个弃渣场(兼转存料场)。

备注: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

本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

(1)一般项目

(2)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

(3)施工导流工程

(4)拦河闸坝工程

(5)输水工程

(6)河床式生态厂房工程

(7)近坝岸坡处理工程

(8)机电埋件与金属结构埋件及设备安装和采购工程

(9)道路交通工程

本标主要工作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1)一般项目

主要包括一般规定、施工辅助设施、安全生产等。一般规定主要包括进场费,退场费,竣工档案整理归档移交,施工期临时安全监测,施工期水流控制,安全度汛,各类施工配合等。施工辅助工程包括2#、3#、7#、14#公路施工、基坑公路、施工便道、1#混凝土生产系统建设运行维护以及为完成本标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全部其他施工辅助工程(包括临时交通设施管理及维护、施工供电、供水、供风、施工照明、施工通信、综合加工及机械修配厂、仓库、地下工程施工通风、地下水抽排、大型机械安拆等)。

(2)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

本标段环水保相关工程措施主要包括:①环境保护措施包括本标施工区范围内1#混凝土系统、综合修配厂、洞室废水、基坑废水处理,分散施工营地生活污水收集,施工区及其影响范围内相应噪声防护、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危废暂存间、陆生生态保、水生生态保护管理措施等。

②水土保持措施包括沉沙池、种植槽、临时苫盖、钢管桩竹串片临时拦挡、临时排水沟、临时沉沙池、钢筋石笼临时挡墙等措施。

(3)施工导流工程

①围堰工程

包括围堰填筑、混凝土防渗墙、混凝土面板浇筑、上下游围堰局部土石方拆除等。

②导流隧洞工程

包括隧洞主洞及支洞开挖(不含进、出口开挖支护及锁口施工)、支护工程(锚杆、挂网、喷混凝土、钢支撑)、固结灌浆、回填灌浆、混凝土衬砌、止水安装、混凝土封堵等施工。

③截流设计与施工

包括截流方案设计与施工。

④基坑排水设计与施工

包括基坑初期、汛后排水与经常性排水。

⑤施工期度汛工程

包括超标洪水应急预案编制及施工、汛前基坑防护工程施工、汛后基坑清理及建筑物恢复等。

(4)拦河闸坝工程

主要包括右岸坝肩及河床土石方开挖及支护、地基处理(振冲碎石桩、混凝土灌注桩、石渣回填、灌浆工程等)、混凝土浇筑等。

(5)输水工程

主要包括引水隧洞,引水式进水口,河床式厂房引水明渠、进水口、尾水出口、尾水渠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地下洞室开挖、土石方明挖、支护工程、灌浆工程、混凝土浇筑等。

(6)河床式生态厂房工程

主要包括左岸坝肩及河床土石方开挖及支护、地基处理(混凝土灌注桩、固结灌浆等)、混凝土浇筑等。

(7)近坝岸坡处理工程

主要包括坝区危岩体处理、渣场岸边防护工程,工作内容包括土石方明挖、支护工程、排水工程、防护网、振冲碎石桩施工、混凝土工程等。

(8)机电埋件与金属结构埋件及设备安装和采购工程

①导流洞封堵闸门、门槽埋件的采购。

②泄水系统泄洪闸上游事故门、泄洪闸工作门、泄洪闸下游检修门、生态流量下放闸兼泄洪闸上游事故门、生态流量下放闸兼泄洪闸工作门、生态流量下放闸兼泄洪闸下游检修门、门槽(库)埋件及启闭机的安装;进水口拦漂排、引水式电站进水口拦污栅、引水式电站进水口事故门、河床式生态电站进水口拦污栅、河床式生态电站进水口检修门、河床式生态电站尾水事故门、门(栅)槽(库)埋件及启闭机的安装;导流洞封堵闸门、门槽埋件及启闭机的安装。

③本标工程接地工程土建及材料采购、安装与维护。

(9)道路交通工程

主要包括上坝公路、进厂公路、右岸渣场复建公路,工作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道路交通标志等。

本标与其他标段的分标界限具体如下:

(1)本标与引水隧洞工程标(JS-CB-JJ/C-03)的分标界限

引水隧洞(引1)0+0~0+320.00、(引2)0+000.00~0+320.00由本标负责修建,引水隧洞(引1)0+320.00~(引1)11+037.22、(引2)0+320.00~(引2)10+967.00洞段由引水隧洞工程标(JS-CB-JJ/C3)负责。引水隧洞1#施工支洞由引水隧洞工程标(JS-CB-JJ/C3)负责修建。

(2)本标与机电工程标的分标界限

1)导流洞封堵闸门和门槽的采购、导流洞所有金属结构的安装由本标负责,导流洞启闭机采购由导流洞启闭机采购标(JS-CB-JJ/JD-JJ-01)负责。

2)首部枢纽工程金属结构(含启闭机)安装由本标负责,金属结构采购单独成标。

3)首部枢纽工程机电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单独成标。

4)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项设备采购及安装由其他标负责;对应本标段范围内的土建部分施工由本标负责。

5)河床式厂房屋顶出线构架由机电标负责。

(3)本标与过鱼设施EPC工程(JS-CB-JJ/HS-8)的分标界限

本标负责岸边鱼道基础开挖、鱼道过尾水平台段及过坝段的预留槽孔及预埋件和支撑平台的施工。过鱼设施勘测设计,鱼道施工辅助工程、鱼道主体建筑工程、鱼道观测室、交通通道和辅助诱集鱼等辅助工程、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金属结构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观测监测系统采购与安装、鱼道试运行与调试等由过鱼设施EPC工程(JS-CB-JJHS-8)负责。

(4)本标与承包商营地标(JS-CB-JJ/F-02)的分标界限

承包商营地标负责首部枢纽施工营地的全部场地平整及室外工程、室外安装工程、装配式钢结构箱式房及室外附属工程施工,达到入住标准。本标承包人进场后可直接入住,所需房间由业主进行分配,营地用水由本标承包人自行考虑。

(5)其他

本标与厂房建筑装修工程标(JS-CB-JJ/F-03)、安全监测工程标(JS-CB-JJ/T-03)、砂石加工系统标(JS-CB-JJ/C-01)、工程物探检测技术服务标(JS-CB-JJ/FW-4)、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标、施工供电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标(JS-CB-JJ/GD-01)等其他标段的分标界限详见第二卷技术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首部枢纽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9.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独立承担过以下施工项目的业绩(两项须同时具有但不限于同一项目):(1)大型水电站坝高35m及以上的混凝土坝施工;(2)水工隧洞断面面积在100㎡及以上的水工隧洞工程施工。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1.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两家,牵头方的合同份额占比大于另一方;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通用资格条件及专用资格条件第8、9、11条,联合体牵头方须满足专用资格条件第10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4-30 22:30到2024-05-11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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