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石塘新马屋光伏发电项目场址位于韶关市仁化县石塘镇石塘村,场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3.5727°、北纬:25.0720°,海拔106m,光伏电站场址较为集中,场址南北向长约1.38km,东西向宽约1.44km,高程在
116.00~142.00m之间。项目利用南坡、北坡、偏南向坡和东西向坡进行组件布置,地形平均坡度为10°,局部地形最大坡度可达20°。现场植被主要为低矮灌木,以及部分非林地。
项目总用地450亩,光伏阵列采用固定支架,支架倾角为16°,光伏组件离地高度不低于2.5m。可研设计交流侧额定容量为18.24MW,直流侧安装容量约23.94MWp,常规固定支架布置组件容量约23.94MWp,容配比1.3125。
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石塘新马屋光伏发电项目拟选用625Wp的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本工程共设7个不同装机容量的光伏发电单元,全部为固定运行方式。光伏发电单元主要由光伏阵列、组串式逆变器、箱式变压器等组成,并以新建1回35kV线路拟接入110kV仁化站35kV侧。
2.2招标范围
2.2.1勘测设计:光伏发电工程(含集电线路)、35kV开关站工程、35kV送出工程、进场及场内道路、环保水保、电站生产生活用水及10kV备用电源、接入昆明集控中心、集团公司态势感知系统、集团广域网接入、视频会议系统、集团运营监管平台系统等有关本项目勘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资料送审、现场技术服务、竣工图编制等所有工作,勘测设计成果须得到招标人批准实施。本项目所有工程设计须满足国家及南方电网行业规程规范、集团相关规定。
2.2.2设备及材料采供:投标人按建设容量提供除发包人提供设备(除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无功补偿装置(SVG)、电缆、光伏组件支架、开关柜、接入集团公司态势感知系统、集团广域网接入及视频会议系统、集团运营监管平台系统设备及软件)外支架、小电阻接地变、一次舱、二次舱、接地、35kV送出工程、送出线路对侧仁化站改造工程、消防系统等涉及本工程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验收、保管。发包人提供设备的卸车、二次倒运及保管。投标人采购的主要设备及材料应须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质量要求。投标人采购的主要设备及材料供应商应为国家电投集团合格供应商或符合国家电投集采要求,采购前应将供货商及采购设备清单等相关资料报发包人审查。
2.2.3建筑安装施工
2.2.3.1场区及开关站建筑安装施工:光伏场区建筑安装工程、35kV开关站建筑安装工程、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含开关站进站道路)、施工准备、施工辅助工程、环保及水保工程、涉网试验及并网手续办理。包含接入集团公司态势感知系统、集团广域网接入及视频会议系统、集团运营监管平台系统、昆明集控中心的设备、软件的安装调试。
2.2.3.2 35kV送出线路、接入对侧仁化站间隔改造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准备(进退场、临时设施、保险等)、施工辅助工程、线路施工(含安全文明措施费)。
2.2.4试验及调试工作:所有设备(含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35kV集电线路、35kV开关站一二次设备、35kV送出工程一二次设备)的静态试验调试及动
态试验调试、涉网试验相关试验及调试;并网手续办理及协调工作。
2.2.5验收工作:含光伏场区、开关站、送出工程的验收、电力工程质量监督。还包括电站整套启动验收、移交生产验收、各类专项验收、达标投产及竣工验收。其中专项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验收、防雷接地、水保、环保、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职业健康、档案及竣工资料等验收,所有验收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规程规范、相关政府部门及集团相关要求实施。
2.2.6征租地工作:场区及开关站施工临时用地补偿、35kV送出线路永久及临时征地(含35kV送出线路涉及地面附着物赔偿、恢复费等)工作及相关协调
工作。
2.2.7手续办理:
1)35kV送出线路前期手续办理。包含但不限于工程项目路径协议、用地预审及用地审批、核准、水保、环保、林业批复及社稳等前期手续办理。
2)35kV送出线路接入对侧仁化站间隔改造工程电网、主管部门相关手续办理。
3)完成投标人异地施工备案手续(如有)、工程资料归档,承包人负责办理由项目业主方发起相应的行政申请,承包人开展相应的工作并取得批复文件、项目定值备案(保护定值计算)、设备送检、防雷备案、防雷装置检测等批复文件、最终备案及验收、质监(含商业质监)及质检(审图、检测、试验、验收等所有相关手续的办理、完善、交付)等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所有费用。
4)并网手续办理及协调工作。
2.2.8配合招标人相关工作:
1)配合招标人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
2)配合招标人办理光伏场区永久及临时征租地及相关协调工作。
3)配合招标人办理三证一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土地证、不动产证等项目所有手续。
2.2.9其他: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南方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集团竣工验收要求的所有内容。
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负责,涉及的所有费用均含在合同对应分项报价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各位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3.1基本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提供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资料;
3.1.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提供承诺;
3.1.3.经营状况良好,须提交最近3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在6月30日及以前的提交前4个年度中连续3年度报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在6月30日后的提交前3个年度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已有年份的报告);
3.1.4.近36个月内(投标截止日前36个月)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并提供承诺;
3.1.5.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提供认证证书;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提供承诺,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天眼查
(https://www.tianyancha.com/)查询投标人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信息为准;
3.1.7.没有纳入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黑名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3.1.8.没有纳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3.1.9.无尚未完成的重大被执行经济案件,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经济案件指单项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金额达到1亿元及以上,提供承诺,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布信息为准;
3.1.10.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3.1.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前述基本资格条件,此外,还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专项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和施工总承包资质,联合体投标按所承担项目满足对应设计和施工资质,并提供证书:
(1)设计资质(三种资质具备一种即满足条件):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电力)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
(2)施工总承包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及分包商(如有)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2.4.联合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如有)未被列入云南国际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承包商“黑名单”库,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3.2.5.投标人具有近3年内完成至少1个及以上光伏电站(同容量或同规模及以上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等)或完工证明等证明材料。
3.2.6.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业绩合同中未明确项目经理的,须提供任命文件或发包人证明材料或其他合法证明材料),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承诺。
3.2.7.安全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员C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年5月1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2.1项目概况
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石塘新马屋光伏发电项目场址位于韶关市仁化县石塘镇石塘村,场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3.5727°、北纬:25.0720°,海拔106m,光伏电站场址较为集中,场址南北向长约1.38km,东西向宽约1.44km,高程在
116.00~142.00m之间。项目利用南坡、北坡、偏南向坡和东西向坡进行组件布置,地形平均坡度为10°,局部地形最大坡度可达20°。现场植被主要为低矮灌木,以及部分非林地。
项目总用地450亩,光伏阵列采用固定支架,支架倾角为16°,光伏组件离地高度不低于2.5m。可研设计交流侧额定容量为18.24MW,直流侧安装容量约23.94MWp,常规固定支架布置组件容量约23.94MWp,容配比1.3125。
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石塘新马屋光伏发电项目拟选用625Wp的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本工程共设7个不同装机容量的光伏发电单元,全部为固定运行方式。光伏发电单元主要由光伏阵列、组串式逆变器、箱式变压器等组成,并以新建1回35kV线路拟接入110kV仁化站35kV侧。
2.2招标范围
序号 |
项目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文件价格(元) |
1 |
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石塘新马屋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次) |
勘测设计:光伏场区、35kV开关站、35kV送出工程等全部勘测设计。 设备材料采购:除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无功补偿装置(SVG)、电缆、光伏组件支架、开关柜、接入集团公司态势感知系统、集团广域网接入及视频会议系统、集团运营监管平台系统设备及软件等(详见2.2.2)由发包人提供外,其他所有包含光伏场区、35kV开关站、35kV送出工程在内的设备及材料的采购。 建安工程:光伏场区、35kV开关站、35kV送出工程(含对侧仁化站间隔改造)的建安工程、调试、验收等全部工作。 |
本工程施 工总工期 6个月 |
500 |
2.2.1勘测设计:光伏发电工程(含集电线路)、35kV开关站工程、35kV送出工程、进场及场内道路、环保水保、电站生产生活用水及10kV备用电源、接入昆明集控中心、集团公司态势感知系统、集团广域网接入、视频会议系统、集团运营监管平台系统等有关本项目勘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资料送审、现场技术服务、竣工图编制等所有工作,勘测设计成果须得到招标人批准实施。本项目所有工程设计须满足国家及南方电网行业规程规范、集团相关规定。
2.2.2设备及材料采供:投标人按建设容量提供除发包人提供设备(除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无功补偿装置(SVG)、电缆、光伏组件支架、开关柜、接入集团公司态势感知系统、集团广域网接入及视频会议系统、集团运营监管平台系统设备及软件)外支架、小电阻接地变、一次舱、二次舱、接地、35kV送出工程、送出线路对侧仁化站改造工程、消防系统等涉及本工程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验收、保管。发包人提供设备的卸车、二次倒运及保管。投标人采购的主要设备及材料应须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质量要求。投标人采购的主要设备及材料供应商应为国家电投集团合格供应商或符合国家电投集采要求,采购前应将供货商及采购设备清单等相关资料报发包人审查。
2.2.3建筑安装施工
2.2.3.1场区及开关站建筑安装施工:光伏场区建筑安装工程、35kV开关站建筑安装工程、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含开关站进站道路)、施工准备、施工辅助工程、环保及水保工程、涉网试验及并网手续办理。包含接入集团公司态势感知系统、集团广域网接入及视频会议系统、集团运营监管平台系统、昆明集控中心的设备、软件的安装调试。
2.2.3.2 35kV送出线路、接入对侧仁化站间隔改造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准备(进退场、临时设施、保险等)、施工辅助工程、线路施工(含安全文明措施费)。
2.2.4试验及调试工作:所有设备(含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35kV集电线路、35kV开关站一二次设备、35kV送出工程一二次设备)的静态试验调试及动
态试验调试、涉网试验相关试验及调试;并网手续办理及协调工作。
2.2.5验收工作:含光伏场区、开关站、送出工程的验收、电力工程质量监督。还包括电站整套启动验收、移交生产验收、各类专项验收、达标投产及竣工验收。其中专项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验收、防雷接地、水保、环保、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职业健康、档案及竣工资料等验收,所有验收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规程规范、相关政府部门及集团相关要求实施。
2.2.6征租地工作:场区及开关站施工临时用地补偿、35kV送出线路永久及临时征地(含35kV送出线路涉及地面附着物赔偿、恢复费等)工作及相关协调
工作。
2.2.7手续办理:
1)35kV送出线路前期手续办理。包含但不限于工程项目路径协议、用地预审及用地审批、核准、水保、环保、林业批复及社稳等前期手续办理。
2)35kV送出线路接入对侧仁化站间隔改造工程电网、主管部门相关手续办理。
3)完成投标人异地施工备案手续(如有)、工程资料归档,承包人负责办理由项目业主方发起相应的行政申请,承包人开展相应的工作并取得批复文件、项目定值备案(保护定值计算)、设备送检、防雷备案、防雷装置检测等批复文件、最终备案及验收、质监(含商业质监)及质检(审图、检测、试验、验收等所有相关手续的办理、完善、交付)等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所有费用。
4)并网手续办理及协调工作。
2.2.8配合招标人相关工作:
1)配合招标人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
2)配合招标人办理光伏场区永久及临时征租地及相关协调工作。
3)配合招标人办理三证一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土地证、不动产证等项目所有手续。
2.2.9其他: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南方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集团竣工验收要求的所有内容。
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负责,涉及的所有费用均含在合同对应分项报价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各位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3.1基本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提供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资料;
3.1.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提供承诺;
3.1.3.经营状况良好,须提交最近3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在6月30日及以前的提交前4个年度中连续3年度报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在6月30日后的提交前3个年度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已有年份的报告);
3.1.4.近36个月内(投标截止日前36个月)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并提供承诺;
3.1.5.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提供认证证书;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提供承诺,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天眼查
(https://www.tianyancha.com/)查询投标人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信息为准;
3.1.7.没有纳入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黑名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3.1.8.没有纳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3.1.9.无尚未完成的重大被执行经济案件,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经济案件指单项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金额达到1亿元及以上,提供承诺,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布信息为准;
3.1.10.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3.1.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前述基本资格条件,此外,还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专项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和施工总承包资质,联合体投标按所承担项目满足对应设计和施工资质,并提供证书:
(1)设计资质(三种资质具备一种即满足条件):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电力)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
(2)施工总承包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及分包商(如有)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2.4.联合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如有)未被列入云南国际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承包商“黑名单”库,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3.2.5.投标人具有近3年内完成至少1个及以上光伏电站(同容量或同规模及以上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等)或完工证明等证明材料。
3.2.6.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业绩合同中未明确项目经理的,须提供任命文件或发包人证明材料或其他合法证明材料),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承诺。
3.2.7.安全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员C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年5月1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