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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能源 相关招标项目氢气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07     浏览:3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内蒙古能源 相关招标项目氢气运输服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
 

一、   招标条件

内蒙古能源 相关招标项目氢气运输服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达茂旗20万千瓦新能源制氢工程示范项目年产氢气7800吨。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自合同签订后36个月,自服务开始至撬装站运输完成1500t,固定加氢站运输完成12000t为止。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79/18-QT-34601

氢气运输服务项目

采用长管拖车将达茂制氢厂所制氢气运至包头区域内加氢站,加氢站位于包头地区三个火电厂附近,详见技术规范书。

各加氢站情况如下:

加氢站1:土右电厂附近加氢站:全程预估 330 公里,撬装站运输量约 450吨,固定站运输量约为4050吨;

加氢站2:包头东华热电附近加氢站:全程预估 250 公里,撬装站运输量约 300吨,固定站运输量约为2700吨;

加氢站3:包头电厂附近加氢站:全程预估 220 公里,撬装站运输量约 600吨,固定站运输量约为5400吨。

10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氢气运输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经营范围许可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气体)”或者包含氢气。

8.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2项危险货物“2类1项”或氢气运输服务业绩,并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采购范围、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9.招标人不接受2020、2021、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5-06 10:30到2024-05-13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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