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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新能源有限公司阳泉矿区1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07     浏览:0    
核心提示:阳泉矿区 10 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已由山西省能源局 2022 年 12 月 29 日以《关于下达山西省 2022
  阳泉矿区 10 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已由山西省能源局 2022   年 12 月 29 日以《关于下达山西省 2022 年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年度建设  计划的通知》(晋能源新能源发[2022]428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80%:2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EPC 总  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 阳泉矿区 10 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
2.3 建设地点:阳泉矿区 10 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位于阳泉市矿区赛鱼 街道永和村周边。
2.4 建设规模: 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约 2911.84 亩,规划装机容量标称为 100MW(直流侧装机容量 120.198MWp) 。
2.5 计划工期: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184 日历天。(具 体开工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时间为准)。
2.6 招标范围: 本项目分为光伏场区、升压站(含储能设备建安工程)、 集电线路、送出线路及对侧间隔、升压站备用电源(含线路)、道路、环境保护、 生态修复、水土保持、消防、安全设施、职业健康等的设计、施工和所有材料
(甲供材料除外)的采购、安装及系统全过程的所有试验, 所有过程管控资料和   竣工资料的整理、归档,直至竣工移交发包方。所有设备(包括发包人采购的) 和材料(包括发包人采购的)卸车、验收、代保管、存放及二次搬运。本项目用   地范围广,地块分散,承包方在报价中充分考虑,发包方不再另行增加费用。对   于涉及项目施工的原材料材质、混凝土试块、设备等质量检测、桩基试验、桩基   检测、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沉降观测测量及分析、试验由发包方负责委托第三方   出具检测报告,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升压站综合楼装修由发包人负责(装修工程
 
范围包括室内地面、吊顶、门窗、灯具、卫浴、热水器、内墙腻子、涂料、楼梯 栏杆、窗台板、踢脚线, 外墙保温、涂料、室内防水、室内家具、厨具, 其余升 压站综合楼建安工程均由投标人负责)。施工现场配备安保人员不少于 9 人,其 中光伏区至少派 5 名保安进行不间断巡逻;升压站施工入口装设人脸识别门禁系 统,并设置 24 小时值班门岗。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2.5.1 光伏场区、升压站及集电线路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临建、 五通一平、光伏电站、场外道路(原有村级道路与县级间)、储能系统(集装箱  式化学储能)、进场道路(进入各光伏场区道路)、进站道路(进入升压站道  路)、场内检修道路(通至每台箱变位置)、220kV 升压站、35kV 集电线路、生  活办公区域内的工程勘察设计、设备和材料【逆变器、主变、箱式变压器、储能  系统、220kVGIS 设备、SVG 无功补偿设备(直挂、水冷、集装箱)、一次设备预制  舱(含 35kV 配套装置、低压盘柜、站用变)、二次设备舱(含变电站视频监控系  统、交直流电源系统、光功率预测系统) 主要设备,高压电缆(含 35kV 高压电缆  头、中间接头)、3kV 以下低压电缆、光伏专用电缆(直流电缆)、控制电缆由发  包方供应】采购、施工、实验、试验、检查测试、质量监督、调试试运、投产移  交,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安全设施、消防、职业卫生等按照批复方案完成建设  内容,投保人身意外险及施工机械险购买等工作。
2.5.1.1 光伏场区、升压站及集电线路工程勘察设计(含因征租地地块调整 重复的勘察设计工作)
工程水文、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设计优化或者设计变更、竣工图设计、 场站建模等,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本工  程投标人所采用的设计方案(施工详图等)必须经监理人、招标人审定确认后方  可实施。方案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 充分利用现有土地,合理进行设计优化,按  直流侧不小于 120.198MWp 规模布置,光伏场区不足面积由投标人负责。必要时  招标方有权根据项目整体优化设计要求,调整用地范围或界限,以满足各项目容  量规模或升压站设计需要。
2.5.1.2 光伏场区、升压站及集电线路设备材料采购
逆变器、主变、箱式变压器、储能系统、220kV GIS 设备、SVG 无功补偿设 备(直挂、水冷、集装箱)、一次设备预制舱(含 35kV 配套装置、低压盘柜、站用
 
变)、二次设备舱(含变电站视频监控系统、交直流电源系统、光功率预测系统) 主要设备,高压电缆(含 35kV 高压电缆头、中间接头)、3kV 以下低压电缆、光   伏专用电缆(直流电缆)、控制电缆由发包方供应。承包方负责采购包括除发包方   供应以外的设备、材料的采购(站内信息系统设备均为国产)、供货及监造、催   交、运输、设备险购买, 所有设备(含发包方供)的接车、卸车、二次倒运、仓储   保管等。考虑规划设置太原远程集控中心, 对新能源电站统一管理,在计算机监   控系统实现太原远程集控中心的通信接口,满足远程集控管理,承包方需配合此   项工作。在满足电网调度信息传输设备基础上二次设备需由投标方单独增加二套   远动装置,将监控后台、故障录波器、功率预测系统、信息子站等电站相关信息   通过增加的独立远动装置接入远程集控中心设备,满足远程集控管理,相关费用   包含在总价中,远程集控中心设备不在此招标范围。升压站大门及进站大门需安   装两套人脸识别门禁系统,并需按照要求采购防恐怖设施,投标方负责采购网络   安全设备。为保证设备性能和质量, 投标人采购的主要设备和材料须在招标人提   供的供应商短名单中选择,且不得是大唐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录企业生产。同   时包括供应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施   工所需的建筑、安装材料。
2.5.1.3 光伏场区、升压站及集电线路建筑安装施工
包括:光伏发电场区、升压站、光伏电站 10kV 备用电源(施工电源)、防 恐怖设施及人脸识别门禁系统、生活综合用房及其配套设施工程建筑施工、检测、 实验,工程安装施工(含甲供设备)、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 办 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 消缺,培训,施工用电、用水、办公和生活临建, 建设期工程保险(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意外和施工机械保险等)。
2.5.1.4 光伏项目所有场外道路、进场道路、升压站道路与光伏区内所有检 修道路工程施工,要求围栏与光伏区设备之间距离不小于 3 米。
2.5.1.5 光伏场区、升压站及集电线路调试
投标人负责项目调试、试验(含特殊试验、防雷检测) 及检查测试(含组件 安装前、后性能测试和验收检测) 、光伏电站升压站、光伏区设备监控画面、视 频监控、消防系统以及全部遥测、遥信、遥控、遥脉等信号及接入山西集控 中心、集团大数据中心, 负责涉网试验(包括但不限于储能设备、一次调频、 仿真建模、态势感知等电网要求的所有试验) 、计算机监控系统、工控系统和辅
 
助系统备案和测评、安全防护评估, 包括升压站及光伏场区,满足山西省国网公 司相关要求。
2.5.1.6 光伏场区、升压站及集电线路工程验收
工程涉及的各阶段质量监督验收(直至取得转商运质检证)、消防验收等所  需办理的各种手续,由承包人以发包人的名义办理并承担费用。含安全设施设计  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  案)、防恐怖设施验收、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的各项专项  验收工作、并网前验收、达标投产验收、档案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 最终交付投  产,工程整体档案移交、质保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等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办理并网  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环境保护、生态修复、水土保持、消防、  安全设施、职业健康等各专项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水保、环保、安全设施、 职业卫生等按照各专题批复时提出的工程措施等完成各专项验收而必须开展的  工程施工措施、植被恢复措施等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5.1.7 手续办理及协调
本项目光伏场区围栏内占地、升压站实际占地范围以外(包括但不限于集电  线路、光伏场区围栏外道路、进站道路、临时施工、临建设施等) 所涉及的土地  征租用手续办理,临时场地土地租赁、土地征占用、林草地征占用、青苗补偿、 房屋拆迁等手续由承包人办理并承担相关补偿费用(本项目涉及阳泉市两个区, 均为工矿区,征租地费用较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具体以项目最终报告为准。 承包人负责解决各类阻工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村民阻工、因承包人工程款支付产  生的阻工及农民工工资清欠阻工问题等)、负责解决政府各级相关部门提出的问  题;负责本项目所有区域征租地协调,并承担相应费用;负责开通农民工专用账  户。投标人需负责协调项目开工、政府关系(本项目涉及阳泉市两个区,投标人  应充分考虑)、村民阻工并承担相应费用,负责本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的办理, 负责协调解决升压站(地类为建设用地, 占地 15.2 亩)报批前、施工过程中遇  到的国土、林业、环保等各类行政处罚,并支付相关处罚费用,10kV 备用电源  报装、线路施工、用地手续办理。投标方负责办理相关施工许可手续, 并承担相  关费用。若因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本项目可研中用地不能落实, 由投标人负责协  调地方政府落实满足全容量并网用地事宜,并负责组织按照当地补偿标准签订用  地协议,相关协调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租地费用由发包人负责支付。承包方充分
 
考虑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的复杂性,并负责承担项目办理前期手续产生的协调费、 咨询费。手续办理节点应满足工程进度计划要求。
2.5.2 送出线路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拟新建一回约 9 公里的 220kV 送出 线路,对侧 220kV 变电站扩建 1 个间隔及配套设施,包含安全标识牌和设备标识 牌等。主要由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调试验收、辅助工程、 手续办理,首年委托第三方维护等组成(包括但不限于线路及对侧间隔设备维护, 满足电网公司要求)。投保人身意外险及施工机械和设备险购买等工作。送出线 路全线均为采空区,采空区深度 120m-370m 之间,投标人需充分考虑项目现场地 质情况,对其进行合理报价。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5.2.1.勘察设计(含因征租地地块调整重复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送出  线路及对侧间隔扩建工程可研、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 负责配合招标人进行图纸审查直至通过评审;设计工作应包含但不限于此:工程  采购范围内的调度、线路工程、OPGW 光缆、对侧间隔电气一次二次及通讯相关  扩建工程等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评审(所有设计需按电网公司入网标准和  要求执行)、竣工图编制出版。包括可研编制及评审、路径回函、路径协议、环  评、水保、水环评、林业、地灾、林草土地等前期所有相关手续以发包方名义办  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2.5.2.2.供货范围应包含但不限于此:220kV 送出线路及线路对侧间隔所需  相关设备、材料采购(包含不限于通讯光缆接头等);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 满足安全设施标准化要求。
2.5.2.3.线路工程涉网范围内电气、土建、通讯工程施工、安装及其相关调 试、试验、试运行、验收工作应包含但不限于此:所有设计、供货范围内涉及的 一切土建、安装工程施工及其相关调试、验收、培训工作;通信通道业务的开通 调试(包含不限于升压站二次设备通信室配线架的熔纤、通信通道开通调试、上 传调度数据网、远动信息的业务通道开通及调试) 符合电网公司调度要求和大唐 集团公司、大唐山西发电有限公司数据传输通道要求。
2.5.2.4. 调试及验收:负责项目各阶段的验收,完成电网验收、质量监督 验收,施工许可手续办理、专项施工及验收(环保验收,水保监测及验收,安全 设施、职业卫生等所有专项验收等)。通信通道业务的开通调试(包含不限于升
 
压站二次设备通信室配线架的熔纤、通信通道开通调试、上传调度数据网、远动 信息的业务通道开通及调试)符合电网公司调度要求;系统调试、配合线路保护 系统联调。配合招标人完成移交生产验收、达标投产验收、工程结算、工程审计、 档案验收、竣工验收。
2.5.2.5.该项目所需的手续等及相关费用范围应包含但不限于此:负责永久 及临时用地(青苗赔偿)、用林、用草、房屋拆迁、矿产压覆、 迁移、与地方 林业部门、农业、交通、公安(涉及基坑爆破时)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关系协调等 的补偿手续办理,并承担相关手续办理及补偿费用;负责协调与当地村民、企业 的关系协调,解决阻工问题并承担相关费用;负责线路穿(跨)越、接入系统等 手续办理;负责线路送电手续的办理、线路充电及试运行、质保期维护、与地方 供电公司、县供电公司直属职能部门的关系协调以及线路验收整改协调, 包括由 此发生的供电部门工作人员的差旅加班费用、停送电资料报备及停电相关手续办 理,以业主的名义办理并网协议、购售电协议、调度协议等相关工作, 并承担相 关费用;负责设计成果的所有评审等相关服务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2.5.2.6.除线路环评、水保、林业、草地批复外包括但不限于:水保、安全 设施、环保、职业卫生、质量监督、防雷检测、国土、林业等方面涉及到线路工 程建设及验收的所有手续办理,由投标人以招标人的名义办理并承担费用。其中 环保、水保、林业等各专题报批时提出的工程措施和费用等、以及为完成各专项 验收而必须开展的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等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线路 铁塔、林业、环保等各类行政处罚,并支付相关处罚费用)。
2.5.2.7.若 220kV 送出线路穿越风景名胜区、交通、水源保护区等重点部位 需取得相关专项报告,并承担相关费用。若线路通道需进行树木砍伐需取得林业 部门的批复报告,并承担相关费用。
2.5.3 对本标段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及,但它 对于本工程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 这些手续、建筑、设备或服 务,由承包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 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所有涉及本项目的设计图纸 需提供电子版(PDF、CAD 格式)。
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包括完成投产所有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 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提及、投标报价高低, 凡涉及本项目所有专项验收、档案竣工
 
验收和竣工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投 标总价是投标人全面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 EPC 项目的所有责任和风险的 最高限价,项目实施期间不因工程量增加、物价上涨、疫情防控(报价时应充分 考虑)、商混限产、车辆运输、恶劣天气(雨雪大风施工措施费)等非不可抗力 因素而增加中标合同价格。
本项目在智慧工地建设、智能管控等方面, 所有科技创新、论文、发明专利 等归招标人所有(本项目需发表科技创新篇 3 个,实用型专利应用4 个,且第一 作者为招标人)。建立并采取智慧工地管控系统,搭建平台,以视频监控,等方 式对现场进行管控,并提供 4 套便携式移动布控球(含 1TB 硬盘),视频监控应 满足,升压站(固定):设置视频监控点位 4 个,位于升压站四角,布置带有云 台的摄像头;线路立塔架线(移动),设置视频监控点位 2 个,一始一终;光伏 组件安装:每个发电单元设置固定视频监控点位不少于 1 个,放置在地势较高处; 重要堆料场地(固定):设置视频监控点位 2 个。专人对现场违章行为等进行纠 正考核。本项目打造大唐集团“ 四优 ”工程项目,制作项目建设、智慧管控、安 全、质量、进度等方面整体不少于 15 分钟宣传视频,版权和署名、设备设施归 招标人所有。
2.6 其他:本标段要求 EPC 总承包带初步设计方案(不含设计概算和经济评 价部分)投标,初步设计方案应优于可研设计方案。若与招标人提供的可研报告 工程量差别较大时(大于 10%及以上),需提供详细说明和计算过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专 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请注意: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 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等岩土工程专项专业资质,不能等同于本次招标资格要求中的 岩土工程专业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 产许可证;和有效的承装类二级和承试类二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 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100MW(或 MWp)及以上山 地光伏电站已竣工 EPC 总承包/工程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 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 1 个及以上 100MW(或 MWp)及 以上光伏电站已竣工 EPC 总承包/工程的项目经理业绩。
3.2.5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5.2 联合体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  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请注意: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 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等岩土工程专项专业资质,不能等同于本次招标资格  要求中的岩土工程专业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近 5 年须  具有 2 个及以上 100MW(或 MWp)及以上已投运的山地光伏电站设计业绩或已竣
 
工 EPC 总承包业绩。
3.2.5.3 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水利水电工程 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 5 年须具有 2 个 及以上 100MW(或 MWp)及以上山地光伏电站已竣工施工业绩或已竣工 EPC 总承 包业绩。
3.2.5.4 联合体承装、承试单位须具有有效的承装类二级和承试类二级电力 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 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EPC 业绩或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 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其余业绩可提 供用户证明)。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 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 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竣工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 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 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 一级建造师电子 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 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 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 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 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 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 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 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  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至 2024 年 5 月 14 日 17 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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