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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阜宁 250MW 渔光储一体化光伏发电项目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07     浏览:6    
核心提示:江苏阜宁 250MW 渔光储一体化光伏发电项目 EPC 总承包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苏阜宁 250
  江苏阜宁 250MW 渔光储一体化光伏发电项目 EPC 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阜宁 250MW 渔光储一体化光伏发电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阜宁光 扬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 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江苏阜宁 250MW 渔光储一体化光伏发电项目 EPC 总承包。
2.3 项目概况
江苏阜宁250MW渔光储一体化光伏发电项目,项目规划装机容量约为直流侧为250MWp,场址 区中心坐标为:北纬33°31 ′2.70″,东经119°35 ′5.70″,光伏场区组件安装暂定容量
250MWp,配置安装容量10%比例的储能系统约25MW/50MWh,新建110kV光储升压站一座。外送110kV 线路朝东北,接入站110kV杨集变位于该光储升压站区东北方向约7km处。项目给定用地红线面 积365.845875公顷(合5487.69亩),项目交通运输条件较好,目前暂定的光伏进场道路可利用 场区用地范围外西北方向约3.3km的罗青路(X205线)引接道路(位于青南河及青南斗渠南岸) 至项目给定用地范围线。该西北方向引入的进场道路在光伏场区的最西北角接入场区道路系统。
2.4 招标范围
(1)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电站、输电线路、储 能系统和接入系统配套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及承包范围内的地勘(详勘), 相关系统设计,相关技术咨询和协调工作(含前期开发手续,并网验收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 电力质监、专业验收、发电业务许可证、项目四证、征地、土地流转、临时用地的土地租赁、
土地补偿及青赔、退圩还湖综合整治、省级生态管控区调整、罗桥养殖场塘口整治等)。
(2)本工程范围内的物资采购、供应,包括但不限于:组件、箱逆变一体机、储能系统的 采购及运输由发包人负责;110kV 升压站设备、汇流箱、支架、电缆、所有辅材等材料设备的 采购、供货及运输由承包人负责;上述所有设备材料的保险、催交、功能试验、现场保管、技 术服务等均由承包人负责。
(3)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对外协调, 及满足光伏电站合法运营 及国网公司最新要求的一切手续办理,包含但不限于:光伏区、110kV 光储升压站(配置安装 容量 10%比例的储能系统约 25MW/50MWh)、110kV 送出线路及对侧站接入间隔改造等所涉及的全 部建筑工程、桩基础工程、安装工程、安全防范工程、消防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

程、站内外调试、启动试验、试运行、移交生产、竣工验收、光伏电站工程合规性工作和质保 服务、工程保险等。
(4)现场施工准备、施工过程、未移交前运行生产的协调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入场前 的临建场地协调、五通一平、施工协调、各项验收服务、项目部建设、临建道路建设、新建村 村通进场道路及桥梁、罗桥养殖场塘口整治的实施、原有桥梁及水闸加固、临水临电布设、站 内围墙、电站备用电源安装及开关站、综合楼基础设施、电站运维、送出线路运维等。
(5)项目资料:承包人负责提供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资料,需同步现场施工以满足当地电 网及其他相关上级单位、质检部门检查、验收需要。
(6)项目竣工期移交:承包人负责本项目调试及试运行、消缺;性能试验;环境监测及环 境保护验收、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工程验收、并网验收、消防验收等;竣工投产;生产职工 培训及提前进场等生产准备;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负责本 项目试运行(240h),并配合完成竣工验收工作。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至发包人。
(7)发包人要求的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标识标牌、消防安全设施、施工用水、施 工用电、工程档案资料整理移交、建设期间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
2.5 工期要求:开工建设之日起,150 日内完成首批 100MWp 投产并网发电,开工后一年内 全部投产并网发电;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新能源 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应具有 50MW 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 EPC 总承包业绩。
3.4 投标人拟派主要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职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B 类),担任过光伏发电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经 理;
(2)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注: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2)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 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6 投标人处于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招标人及其所属专业化 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平台自动排查)。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成员(含牵 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家;(2)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3)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 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 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4)安全生产许可证由承 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 年 5 月 6 日起至 2023 年 5 月 13 日 16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网络下载形式。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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