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东北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服务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 3、4 号机组常规岛、BOP 子项机、电、仪调试服务外委。
2.3 建设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滨海大道 100 号,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
2.4 计划工期:2024 年 5 月 30 日至 2025 年 5 月 30 日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为东北院提供机、电、仪调试服务,开展中核辽宁 核电有限公司 3、4 号机组常规岛、BOP 机、电、仪调试准备、调试实施, 调试期间的维 护保养、设备消缺等工作。具体要求及信息详细见技术规范附件 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 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 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 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 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 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 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 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调试电源工程类三级以上资质(提供电力工程调试 企业能力评价等级证书)。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3 年须具有 1 个及以上 30 万千瓦以上火电调试服务业 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服务人员中电气二次人员数量不低于 15 人(需提供人 员名单)。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其他特殊要求: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提供调试合同文件、项目调 总证书扫描件,合同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关键页,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 章页等)。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
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 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 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 年 4 月 30 日至 2024 年 5 月 13 日 17 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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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马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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