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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哈密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压风制氮系统改造(K)项目公告

   日期:2024-05-07     浏览:3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国投哈密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压风制氮系统改造,招标人为国投哈密能源开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投哈密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压风制氮系统改造,招标人为国投哈密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国投哈密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南湖七号煤矿风井场地内建有一座压缩空气站,站内现已安装10台英格索兰MH350型固定式风冷型螺杆空气压缩机,其中6台为矿井风动设备及压风自救系统提供压缩空气,其余4台为制氮装置提供压缩空气。投标方负责压风制氮系统的改造(含方案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技术服务等),并提供改造所需的部分配件,同时还应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及技术服务。改造任务为:

1)改造10台英格索兰空压机,使其同时具有风冷和水冷两种冷却方式,避免压缩机出现高温停机情况。

2)加装2个空气储气罐,保证制氮机气源稳定,改善流量和纯度波动情况。改造一套制氮机,配合原空压机保证制氮量不低于1200Nm3/h,浓度97%以上。

3)实现制氮机在调度室远程监控。

4)对4台冷干机进行维修,提高冷干机制冷效果,满足制氮机对压缩空气温度要求。

具体详见“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

2.5付款方式:完成改造及调试工作,设备正常运行3个月后签署验收单,支付合同总价的90%。质保期满(自签署验收单之日起一年)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后结清余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具有法人资格的空压机(或制氮机)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专业维修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如是授权的专业维修单位,还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合作协议);

3.2资格要求2:2020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压风制氮系统类似改造项目业绩(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改造范围内容页、合同签订日期、签字或盖章页等关键页);

3.3资格要求3: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4年5月6日 9:00至2024年5月27日 16: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5月6日 9:00至2024年5月27日 16: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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