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黄河鑫业有限公司掏箱氧化铝转运项目
1.招标条件
发包人:黄河鑫业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资金由黄河鑫业有限公司负责,现已落实到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工作为从集装箱堆场至氧化铝仓库的转运工作。
项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西宁市甘河工业园区黄河鑫业有限公司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如下列内容:
黄河鑫业有限公司掏箱氧化铝转运工作。
2.3 主要工作内容:
(1)本项目工期为36个月,承包人根据发包人生产任务的不定期、不定时下达后及时完成约216万吨氧化铝转运量任务;
(2)运输车辆由承包人配备,并且承包人自行配备具有大型货车驾驶证(A2证)且年龄为55周岁以下的男性驾驶员或50周岁以下的女性驾驶员,且驾驶员与承包人具有劳务合同关系;
(3)进入现场后承包人相关人员要严格按照发包人安全管理的规定执行穿着和操作;
(4)氧化铝转运按不同供货厂家集装箱到场的10%进行抽检过磅;
(5)承包人运输驾驶员按照规定路线进入装/卸货区域,按照发包人要求进行捆绑及防雨遮挡;
(6)运输物资装卸车:运输物资装卸车均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不承担装卸车工作 ;
(7)氧化铝转运车辆为平板半挂车,核定载重量不低30t;
(8)将货物运输单据双方签字并留存归档,货物过磅单据交由双方保管。
(9)氧化铝转运日常运行方式为三班二倒,每班次安排不得少于6台,特殊时期(到场氧化铝量过大)执行四班三倒运行方式,同时根据现场需求增加车辆1-2台。
2.4服务期限及地点
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6个月,项目计划服务开始为2024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具体实施时间以发包人通知的时间为准。
服务地点:
(1)项目实施地点:发包方集装箱堆场至发包方氧化铝仓库。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黄河鑫业有限公司掏箱氧化铝转运项目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核查投标人是否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国家电投集团黄河水电公司黑名单;
3.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
专用资格条件
1.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2.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道路普通运输货物经营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信誉要求:
(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经营状况良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7、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3年内,承担过一个及以上运输项目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8、主要管理人员资质:
(1)安全管理人员须具有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
(2)安全管理人员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变更,如因特殊原因需经业主同意后方可变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5月7日18:00时至2024年5月15日0:00时。
热线服务:上午8:00-下午22:00(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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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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