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受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广州南联总部冻虾仁、鱿鱼粒项目【重新招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4006341。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广州南联总部冻虾仁、鱿鱼粒项目,预算金额约400万元(含税),确定中标供应商1家,项目总预算/限价:400万/2年。
序号 | 招标内容 | 规格要求 | 采购数量 ( | 单价限价 ( | 总价限价( |
1 | 单冻71-90 整虾仁 | 1kg*10快速解冻后,每箱净重80%,8公斤,单冻,每磅454g,71-90只,不超过90只;(保护性冰衣,不算净重)。 | 20000 | 83 | 1660000 |
2 | 单冻31-40 开背虾仁 | 1kg*10快速解冻后每箱净重80% 8公斤,单冻,每磅454g 31-40只,不超40只;12-14g/只(保护性冰衣,不算净重)。 | 1000 | 92 | 92000 |
3 | 单冻31-40整虾仁 | 1kg*10快速解冻后每箱净重80% 8公斤,单冻,每磅454g 31-40只,不超40只;12-14g/只(保护性冰衣,不算净重)。 | 10000 | 87 | 870000 |
4 | 冻带子 | 1kg*20包(虾夷扇贝)快速解冻后每箱净重80% 16公斤,单冻,化冰后22-25g/只(保护性冰衣,不算净重)。 | 4445 | 175 | 777875 |
5 | 冻鱿鱼粒 | 单冻;10kg/包,快速解冻后净重9kg/包或以上;规格:解冻后20cm*2cm;重5-6克/粒;储存温度:低于-18℃ | 15000 | 37 | 555000 |
总计 | 3954875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 交货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1 | 详见招标内容 | 广州南联食品 二楼冷藏库(注:中标供应商负责卸货工作,将不符合我司收货要求的产品作退货处理。 | 按采购人订货单分批交货,采购人下单后4日历天交货。收到订单后在2小时内邮件回复是否准时到货,不能准时到货和缺货的物料发完邮件后再打 |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9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 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 、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 )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 )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
2.8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的经营权和能保障本项目履行的生产能力,如为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如为代理经销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注意: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9 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须提供2021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
2.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冷冻水产品冰衣限量》(SC/T3054-2020)冻虾及其制品、其他水产品冰衣限量为少于等于20%,因此本项目样品解冻成率均不得低于80%。
2.11.1国产冻虾仁、带子、鱿鱼粒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内由政府监督管理部门或政府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所有产品检验报告或企标报告扫描件。检验报告须符合相关国标检测标准或其他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相关标准,并具有CMA标识;提供企标报告的需提供在当地备案的企业标准扫描件,送检人必须为投标人。
2.12.2进口冻虾仁、带子、鱿鱼粒供应商须具备自主进口备案资格能力。(注意:须提供1、相关进口备案资质证件(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证明);2、进口冻虾仁、带子、鱿鱼粒需要有投标人近一年内同类产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3、进口冻虾仁、带子、鱿鱼粒实际收货人营业执照、国外生产厂的商业注册信息、进口产品标签信息。以上证明资料均须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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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sai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