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大平滩煤矿柴油齿轨车采购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序号 |
需求单位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大平滩煤矿 |
矿用防爆柴油机齿轨机车 |
额定牵引力:≥300kN |
辆 |
1 |
主要包含机车和轨道等 |
2 |
大平滩煤矿 |
矿用防爆柴油机齿轨机车 |
额定牵引力≥200kN: |
辆 |
2 |
主要包含30t载重车,10t载重车,固定车厢式矿车,机车等 |
2.2 其他:2.2.1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日。2.2.2交货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市阿格乡库孜翁牧场100号(新疆大平滩煤矿)2.2.3付款方式:整单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60%,安装调试运行合格后支付3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2.2.4支付形式:全额银行电汇。2.2.5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后18个月或安装调试运行合格后12个月,以先到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柴油齿轨车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5-0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13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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