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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梅里斯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09     浏览: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齐梅发改工信科技字【2023】6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29%为地方政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齐梅发改工信科技字【2023】6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29%为地方政府配套,71%为申请政府专项债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梅里斯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2.2建设地点:黑龙江梅里斯经济开发区。

2.3建设规模:项目设计污水处理能力5000m3/d,包括预处理、生化段、深度处理段、排污口及配套建构筑物,及厂区内配套给排水管道、厂区内配电工程、控制系统,宿舍楼和仓库等配套管理设施,以及配套取暖设施等。污水处理厂的主体建构筑物及设备按5000m3/d处理规模设计施工;宿舍楼及管理用房等配套管理设施1500平方米设计施工,仓库600平方米设计施工建设。

2.4计划工期:365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6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6月15日。(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保、工期、安全等工程全过程责任。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及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3000万元;其中设计费:55.97万元,建安工程费: 2944.0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及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设计及施工资质。

3.1.1工程设计资质为: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人员要求: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及所有人员包括:

3.2.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并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现阶段不存在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情形。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连续3个月(2024年01月至03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同时需提供查询真伪的信息(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2.2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外还设专业负责人: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相关专业注册设计类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3个月(2024年01月至03月)社保缴费明细(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材料即可),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截图(社保查询打印页)等(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施工负责人1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承担其它在建项目。近3个月(2024年01月至03月)社保缴费明细(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材料即可),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截图(社保查询打印页)等,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2.3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且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为离退休返聘人员。

注:1.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3.以上人员仅要求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填报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简历表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承诺书,无需提供相关证件。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21年01月-投标截止之日前)承担过与本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附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信誉要求:

(1)潜在投标人须对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近3年(2021年0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无行贿犯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如果没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显示"无符合条件的数据",如果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有结果展示,需要注册账号下载相关档案,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潜在投标人须对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查询,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②联合体内成员最多不得超过二家(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③联合体内成员必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方)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④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2024年04月30日18时00分至2024年05月1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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