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苏公司宿迁电厂3、4号机组石子煤系统优化提升改造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1)针对宿迁公司石子煤输送系统设计抽风系统,满足系统运行要求,包含风机、管道、阀门、电控系统及调试(含电缆、控制开关、线缆槽盒等),包含材料及施工(2)石子煤输送系统微钢带输送机、一级输送机、二级输送机、三级输送机检修人孔门及密封件材料及全部更换施工。(3)石子煤输送系统微钢带输送机、一级输送机、二级输送机、三级输送机侧孔加装带内扫刷钢化玻璃观测镜材料及施工。(4)石子煤微钢带输送机尾部人孔门加装带内扫刷钢化玻璃观测镜,人孔门更换的材料及施工。(5)石子煤排渣箱重新设计制造,包含材料及现场安装施工:(6)石子煤微钢带输送机底部设计新增刮板清扫装置,满足系统运行要求,达到改造目标,包含清扫装置本体、减速机、电机、电控系统及调试(含电缆、控制开关、线缆槽盒等),包含材料及施工(7)新设备安装后的油漆及因施工造成现场设备油漆损坏、地面损坏等修补工作均在本项目范围内,修补过程中所需的材料均投标人提供,费用包含在本项目范围内。设备安装后的油漆粉刷,新增设备、阀门、管道走向标识等的铭牌补充安装,材料及施工由投标人负责,规格型式、名称确定由招标人负责。(8)检修过程中涉及的脚手架、保温等材料及施工由投标人负责。工期:本项目计划开始时间2024年5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项目的供货期限为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因机组运行,现场施工需逐台进行,单台机组总施工时间为30天(其中单台磨煤机停运时间不超过3天),具体施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机组停运期间单台机组施工工期为15天。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等级火力发电机组石子煤系统设备供货合同业绩2份(石子煤系统改造业绩包含设备供货也算是合格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5-10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1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