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乐都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整治新增耕地(占补
平衡)、废弃矿山修复、耕地进出平衡等项目引入社会
投资人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
海东市乐都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整治新增耕地(占补平衡)、废弃矿山修复、耕地进出平衡等项目引入社会投资人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海东市乐都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整治新增耕地(占补平衡)、废弃矿山修复、耕地进出平衡等项目引入社会投资人
1.2
1.3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建设资金由投资人筹措
1.5采购项目概况:乐都区境内符合条件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整治新增耕地(占补平衡)、废弃矿山修复、耕地进出平衡等项目,选定一家符合条件的投资人,由投资人按协议规定承担本项目建设的相关工作,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移交等,包括后备资源调查、新增耕地专项规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废弃矿山修复、闲置农村宅基地恢复治理、耕地进出平衡等项目可研、测量、规划设计编制和审查、组织施工、耕地质量评定、验收、上图入库等工作。具体建设内容以实际发生为准。
1.6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7合同估算价:/元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乐都区境内符合条件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整治新增耕地(占补平衡)、废弃矿山修复、耕地进出平衡等项目,选定一家符合条件的投资人,由投资人按协议规定承担本项目建设的相关工作,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移交等,包括后备资源调查、新增耕地专项规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废弃矿山修复、闲置农村宅基地恢复治理、耕地进出平衡等项目可研、测量、规划设计编制和审查、组织施工、耕地质量评定、验收、上图入库等工作。具体建设内容以实际发生为准。
2.2服务期限及模式:5年,项目采用“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自负盈亏”的原则组织实施,业主配合投资人做好项目可研与规划设计的编制和审查、备案入库、工程施工管理、指标入库等相关工作,并与投资人签订项目合作协议,按合作协议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投资人负责筹资进行项目实施。。
2.3服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为依法注册成立且合法存续三年以上(含三年)的企业法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投融资能力:上年(2023年)年末总资产人民币3000万元及以上,上年年未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以2023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数据为准),具备为本项目提供解决银行贷款等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能力(提供承诺函)。
(3)财务状况:提供连续三年年度财务(2021-2023),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是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信誉要求: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格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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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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