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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梁矿业公司煤矸石处置(1年期)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日期:2024-05-10     浏览: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
 

1. 招标条件
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煤矸石(含浮选尾矿)处置量60万吨,具体以南梁矿业公司实际过磅单计量的煤矸石重量进行结算,当煤矸石综合利用处置方式发生改变、生产工艺发生改变、政府相关部门另有要求或规定、投标方矸石处置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将减少煤矸石的供应量、缩短合作期限。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服务期:中标单位核定处置能力或60万吨矸石处置完成先到为准。

2.4 服务地点:南梁矿业公司选煤厂。

2.5其他说明:本项目综合评标排名第一和第二的投标人均为中标人;其中第一名为主供应商,第二名为辅供应商。主辅供应商二者中优先主供应商对本项目进行服务。在主供应商能够完全履约的情况下:如果主供应商核定处置能力A≤60万吨,则辅供应商服务范围为:60万吨-A。当主供应商无法完全履约的情况下:辅供应商完成剩余部分且不超过辅供应商自身的核定处置能力或60万吨的限额。启用辅供应商原则:当主供应商因故暂时不能履约或完全终止履约。主供应商若完全终止履约则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若主供应商因故暂时不能履约但后续仍可继续履约的,招标人有权启用辅供应商,辅供应商与主供应商之间产生的成本增加的差价,将从主供应商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进行补偿。主供应商恢复履约时,招标人将按照主供应商优先的原则继续与主供应商恢复履约。若履约保证金全部扣完后主供应商仍未能继续履约的,则招标人有权直接终止合同,与辅供应商进行履约。

2.6付款方式:按照月度拉运量据实结算,次月结算上月总费用的90%,留10%质保金,合同履约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应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煤矸石合规处置项目应取得环保部门环评批复,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应附环评批复及验收报告文件扫描件);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须提供煤矸石合规处置项目环境影响(保护)报告表(应附环境影响(保护)报告表扫描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4年05月09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5月20日 16时00分。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5月09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5月29日 16时00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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