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燃煤电厂清净下水用于干旱矿区水资源补充关键技术研究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红沙泉露天煤矿位于准东煤田西黑山矿区东部,距新疆奇台县城直线距离78km。该矿田储量丰富、资源可靠,适宜大规模露天矿开发。目前红沙泉露天煤矿水资源短缺的问题是制约矿区发展的关键限制性因素:红沙泉露天煤矿是典型的水资源严重匮乏区域。红沙泉矿区现有的供水量无法满足矿区生产与生活需求,因此引发的扬尘超标、饮用缺水、生态项目无法按正常养护等问题突出。随时集团规划进一步推动红沙泉矿生产规模的扩大,矿区水资源供给成为关键限制性因素之一;煤炭开采抑尘、道路养护等生产环节用水量占矿区水资源供给量的50%以上,且对用水水质指标要求不高,保障设备正常运行且不造成生态环境问题即可,为电厂清洁下水成为潜在水源成为可能。其他要求详见技术文件。
项目地点:新疆红沙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2.3.1主要研究内容:(1)红沙泉矿区与周边电厂的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2)电厂清净下水补充矿区水资源标准体系创建;(3)防腐型引水管道布设工艺研发与经济效益分析;(4)电厂清净下水有害元素消除与控制技术研发;(5)电厂清净下水抑尘设备防腐技术研发;(6)电厂清净下水补充矿区水资源技术的环境风险评估技术。
2.3.2预期目标:(1)电厂清净下水补充矿区水资源技术体系团体标准2项或行业标准1项。(2)电厂清净下水有害离子去除与控制技术报告1份,抑尘设备防腐蚀技术报告1份。(3)电厂水补充矿区水资源技术的环境风险报告1份。(4)电厂清净下水补充矿区水资源技术认证证书1份(行业主管部门认可)。(5)电厂清净下水补充矿区水资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份。(6)发表中文核心/EI/SCI论文6篇,其中EI/SCI不少于2篇。(6)申报发明专利4项。
2.4 项目总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煤矿(或电厂)水处理研究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投标人有相关省部级及以上科技项目课题的可以提供计划任务书代替。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煤矿(或电厂)水处理研究或技术咨询服务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5-11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17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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