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2024年新疆联通阿克苏地区彩钢板仓库拆除重建工程项目。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拟对2024年新疆联通阿克苏地区彩钢板仓库拆除重建工程项目所需的彩钢板仓库拆除及重建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分项报价表及技术规范书。
1.2采购预算:1100000元(不含增值税)。
1.3建设地点:阿克苏市。
1.4施工工期:自发出派工单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竣工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或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1.5工程质保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计算24个月
1.6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1.7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9项目类型:施工。
1.10项目属性:单一招标项目。
1.1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划分1个份额,份额100%。
1.12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总价(元)≤99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否决其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文件。
2.2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文件。
2.3资质要求: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如投标人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
②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备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须提供自注册成立之日起的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5人员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须具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②项目经理:1人,①须具备合法有效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②须具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人,须具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④施工技术人员:至少4人,其中至少2人同时具备合法有效的电工作业证书和登高作业证书,至少2人具备合法有效的电工作业证书或登高作业证书。
备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人员(含企业主要负责人)的①有效身份证扫描件、②相关资质证件、③有效的劳动合同(首页、有效期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或2023年7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缴存单位须为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否则不予认可】
⑤现场施工人员:应答人须为本项目投入至少8名现场施工人员(不含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技术人员),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不予认可;
2.6信誉要求:①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21年1月1日(近三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承诺书的方式体现)。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投标人(含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未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新疆联通或阿克苏地市联通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10其他要求:
2.10.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 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将在中标后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13日22时00分至2024年5月20日2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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