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 市政建筑工程公司
东华科技华塑项目
十四化建市政公司-东华科技华塑项目-华塑股份产品结构调整一体化项目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新材料建安工程标段二建筑安装工程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 市政建筑工程公司 东华科技华塑项目,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十四化建市政公司-东华科技华塑项目-华塑股份产品结构调整一体化项目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新材料建安工程标段二建筑安装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A7GXCGFA240322002)。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A7GXCGFA240322002/03
标段(包)名称:十四化建市政公司-东华科技华塑项目-华塑股份产品结构调整一体化项目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新材料建安工程标段二建筑安装工程-管道三标段
招标内容及范围:316010公用系统及外管管道制安
(2).标段(包)编号:A7GXCGFA240322002/04
标段(包)名称:十四化建市政公司-东华科技华塑项目-华塑股份产品结构调整一体化项目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新材料建安工程标段二建筑安装工程-塔内件安装标段
招标内容及范围:/
2.2 计划工期: 30天
2.3 建设 依据总承包商与业主签订的总包合同约定,具体的质量标准及目标为: 达到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行业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和政府有关规定、标准的要求,且一次性验收合格,争创国家优质工程。 施工HSSE管理要求:满足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1:《建设工程施工HSSE合同》相关要求。 依据总承包商与业主签订的总包合同约定,具体的HSSE管理标准及目标为: “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现场文明施工满足中国化学工程集团 《工程项目现场临建设施建设标准》、《工程项目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标准(试行版)》、《工程项目现场企业标志、安全设施标识标牌制作标准图集》要求。 不发生人身伤亡和职业卫生伤害事故,死亡、重伤事故率为零; 不发生任何火灾、中毒、交通、坍塌和机械设备事故以及流行病传染事件; 员工HSE培训率100%; 环境污染事故率为零;确保工程现场的污水、粉尘、噪音、有毒有害气体等的排放符合国家或当地法规和标准要求; 办公区域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置率100%,工程现场固体废弃物处置符合国家和当地法规和标准。 要求施工分包商100%实名制管理,同时满足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农民工工资的其它规定;
2.5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必须是公司合格分包商。 (2)资质等级:劳务资质不分等级,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完工时间计),具有化工项目工程施工已完工承包业绩,业绩中需包含管道制按的工作范围,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5)财务要求: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注:本工程不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以上证明文件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盖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