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桦甸市永吉街道、吉林省吉林市舒兰市吉舒镇
2.2 项目规模:38.2MW、42.2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工期:107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年6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9月30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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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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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桦甸38.2MW、舒兰42.2MW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打捆) |
开工及并网涉及所有手续办理、工程勘察设计、设备和材料(光伏组件除外)的采购、运输(包括设备运输道路的协调和修复、清障、改造、加固及赔偿工作)、接卸、验收、仓储保管及项目施工全过程协调、永久用地(升压站)费用支付及手续办理、建安工程施工、66kV送出线路建设(仅桦甸项目)水土保持及环保措施落实并通过调试、聘请环水保监测监理、各项检查、各项试验(包括但不限于一次调频、惯量响应、电能质量、功率(有功、无功)调节、无功补偿装置、实测建模(逆变器和无功补偿装置、信息入库))、场站感知设备配置及新能源智慧生产管理平台接 |
10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吉林桦甸38.2MW、舒兰42.2MW光伏项目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或者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
9.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至少具有1项已投产的100MW及以上规模的光伏EPC(可不含组件)总承包工程业绩(提供对应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5-14 15:43到2024-05-20 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