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条件
福州融通梅峰宾馆一体化酒店2024-2025年度食材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福州融通梅峰宾馆有限责任公司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招标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招标竞争。
1.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标包3 | 蔬果蛋奶类 | 1 | 批 |
标包1 | 海鲜类 | 1 | 批 |
标包2 | 鲜肉冻肉类 | 1 | 批 |
标包4 | 干副调料豆制品类 | 1 | 批 |
项目交货期为:按照最终用户的要求,按时准点、保质保量进行货物配送。
交货地点位于:福州融通梅峰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符合国家标准。
其他:(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福州融通梅峰宾馆有限责任公司、福州融通梅峰宾馆有限责任公司白龙宾馆分公司采购日常运营所需的食品原材料及配送服务。投标人需要按最终用户要求完成货物的生产或供货、仓储、运输、装卸、检验、验收、清理、粗加工(如有,包括不限于肉类宰杀、分割等,蔬菜洗摘去皮,海鲜清洗宰杀等)、交付、售后及其他相关服务等工作。
(2)招标范围:海鲜类、鲜肉冻肉类、蔬果蛋奶类、干副调料豆制品类。
(3)预估采购规模:
标包1:海鲜类约人民币600万元/2年;
标包2:鲜肉冻肉类约人民币400万元/2年;
标包3:蔬果蛋奶类约人民币400万元/2年;
标包4:干副调料豆制品类约人民币330万元/2年。
注:预估采购规模为招标人及最终用户年度采购总量的预估值,供货以各最终用户的实际订单采购量为准,不承诺最终采购总额达到预估采购规模。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
注:合同需要由福州融通梅峰宾馆有限责任公司、福州融通梅峰宾馆有限责任公司白龙宾馆分公司分别同各标包中标人签订。
(5)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固定费率报价,报价以0.1%为最小单位。
2)供货基准价确定:由最终用户组成的价格调研组到大儒永辉超市及周边农贸市场中询得的相关产品的价格,协商确定供货基准价。供货基准价为含税价格。
3)供货价:供货价=供货基准价*投标人所报费率,供货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格及检验费、所供货物到最终用户指定仓库的运输费、税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附加服务费(如有,含粗加工)、所需相关费用等所涉及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的一切费用。(举例:如鲜牛肉供货基准价为45元/500g,投标人所报费率为85%,则结算价为45元*85%=38.25元/500g。
4)定价周期:以15天(干副调料类为180天)为一个定价周期确定供货价。
5)特殊情况:当上述市场无所需食材时,由最终用户价格调研组到山野(洪山桥)农产品交易中心询得的价格作为基准价,按照供货基准价进行定价(注意:基准价为含税价格)。山野(洪山桥)农产品交易中心也无上述产品时,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6)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报价方式:如某投标人所报费率为110%,则在平台填写报价时,直接填写“110”即可,某投标人所报费率为85%,则在平台填写报价时,直接填写“85”即可。
(6)确定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人:
1)本项目每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名。
2)如某标包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为3名(含)以上,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综合评分由高至低顺序,推荐该标包排名前3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排名第1的中标候选人将被确定为该标包中标人;如某标包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招标人将重新组织采购。
3)中标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采购。
4)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会对第一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及结果公告。
考察方案: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对第一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料的真实性、企业基本情况、公司规模、业绩、仓储规模、人员、车辆等情况进行考察。
5)如中标人履约过程中出现2次履约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或者出现食品安全事故时,则取消中标人的供货资格,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采购。
6)兼投不兼中原则: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包。每个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名。投标人可选择任意标包参与投标,允许投标人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标包数量为1个。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将按照标包号由小到大的顺序进行评审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如某投标人在已评审的某个标包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续标包的响应性评审中,做不符合处理,不进入详细评审阶段;如在某个标包被推荐为第二或第三中标候选人时,则不会在后续标包的响应性评审中做不符合处理。
(7)账期:各最终用户于双方对账完毕后30日内向中标人支付上一账期的货款。中标人应在最终用户付款前3个工作日向最终用户提供符合中国税务机关认可且有效的相应金额的发票,如税率为【0%】,则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其它则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员工食堂应开具相应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许可证: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文件;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合同签订日期自2022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酒店、政府机关、国央企、连锁餐饮机构食材类(可为多品类食材,但在采购内容或供货范围中须体现对应标包的食材相关信息)供货合同业绩;
提供相关证明:加盖双方印章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首末页、采购内容页或供货范围信息、签字盖章页)、发票及发票所附销货清单(如发票已体现出对应标包的食材信息则不需要提供销货清单)(发票或销货清单须体现对应标包的食材相关信息)等复印件以及合同向对方的单位性质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2023年度任意连续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须包括审计意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5)重大诉讼及仲裁案件和重大违法记录情况: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诉讼及仲裁案件和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诉讼及仲裁案件是指标的金额超过100万元的诉讼或仲裁案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100000元(含)以上金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
(6)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自身及其控股或管理关系等公司,未被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上述内容须提供网站截图。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产品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或合法权益;
(1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4-05-14 20:00:00起至2024-05-20 20:00:00止(北京时间)
4.2 交纳标书费
标包1标书费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标包4标书费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标包2标书费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标包3标书费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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