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 生产管理部220kV变电站综自系统更新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2-2440CITC7116)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 生产管理部220kV变电站综自系统更新项目(重新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概况:220kV变电站综自系统目前采用北京四方后台、保护、测控、规转、远动等产品,控制方式采用双冗余式计算机监控系统,间隔层的控制以及继电保护装置集中到继电小室。站内监控保护统一建模,统一组网,信息共享,通信规约采用北京四方2000规约,实现站控层、间隔层二次设备互操作。现运行测控装置均为四方继保的CSI系列产品,低压保护测控装置为四方继保的CSC200系列产品。全站按220kV、35kV 、10kV三个电压等级设置。220kV电气接线采用双母线双分段接线,35kV、10kV电气接线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中盐一站220kV变电站现有5台主变,220kV进出线6回,分别为盐太I回线、盐太II回线、热电厂1#机、热电厂2#机、启备变、吉盐化联络线。每回220kV线路配置双套分相电流差动保护。中盐一站220kV部分主接线采用双母线双分段接线,变电站配置双套220kV微机型母线保护柜。 2.2招标范围: 1、根据现场工程改造内容,提供施工蓝图,项目投运正常后,提供竣工图纸。 2、编制设备技术规范。 3、编制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 4、提供项目开展所需要的保护、测控、管理机等设备及防火泥、网线等项目所需辅材。 5、完成各项工程所需的设备运输、拆除、安装、电缆敷设、防火封堵等项目竣工前的各项工作。 6、完成设备、系统调试,出具调试报告。 7、负责联系、协调综自、五防设备厂家完成相关技术支持工作。 8、就地防跳回路调试,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予以改造。 9、配合甲方完成验收工作,按时消除缺陷及不符合项目。 10、完成试运行工作,并出具试运行报告。 2.3项目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材料入厂,收到招标人通知后7日内完成全部改造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人不得为《固定资产投资(含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黑名单》及《生产经营性物资服务项目供应商黑名单》中列入的企业;(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4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有电力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