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鸳鸯湖一期#1机组脱硝系统效能优化改造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2×660MW超临界机组,两台机组分别于2010年12月、2011年6月投产。锅炉由上海锅炉厂设计制造,空气预热器为上海锅炉厂配套产品,型号为2-32.5VI(T)-2300SMRC。SMRC型三分仓容克式回转式空预器,传热元件为36分仓,分三层,扇形板原自动跟踪调整密封方式(即LCS系统)改为固定式。机组同步装设SCR烟气脱硝系统,氨逃逸率偏高。
2.1.2招标范围:
1号机组脱硝系统效能提升优化技术改造,范围主要包括脱硝系统改前摸底试验,烟道流场优化(包含导流板优化及大颗粒飞灰拦截装置)、喷氨均匀性优化(包括母管及支管系统等压优化、喷氨格栅优化、氨-空混合器优化)、氨-烟均匀性优化设计、喷氨总阀前馈控制优化、改后喷氨优化调整试验等。因本次改造造成的其他相关设备移位等改造内容也在本标段内。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设备到现场,现场施工工期15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2项目建设地点: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6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脱硝系统效能优化改造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5-2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27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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