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受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2024年广州南联鲜货(饭堂)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4003359。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3名供应商,负责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提供鲜货(饭堂)项目产品。该项目预算金额约为720万元(含税),合同期限为2年(货物清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但不仅限于附件货物清单产品)
1、定价周期及定价依据:一个月为一个定价周期。入围供应商每月按照招标人的产品清单及报价要求对应报单价,不得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价格最多保留2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三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例如:2021年4月的价格,入围供应商分别需在2023年3月按照招标人的产品清单及报价要求统一报单价。入围供应商须按照招标人的报价要求按时提交报价,该报价作为4月投标的依据,每个品种只能报一个单价,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且必须每月进行报价。如果中标供应商出现连续两个月或12个月内累计3个月未提供报价,则视为放弃继续履约的权利,终止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
2、本项目中标(入围)供应商数量为3家。3家供应商参与每月食材定价,每月由报价最低且服务质量满足考核要求的1家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服务。若当月中选供应商由于特殊原因或服务质量不达标等原因无法供应,招标人有权按顺位选取下一位供应商提供服务,且定价结果按选取供应商的折扣报价执行。(以上均为当月有效)
3、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
4、以上物料适用于生产和饭堂,若饭堂使用,则结算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 交货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订单所写内容 | 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空港南六路南联配餐大楼仓库(注:中选投标人负责卸货工作,采购人将对不符合收货要求的产品作退货处理。采购人如有需要,中选投标人需自行购买符合要求的胶框用来盛装货物。 | 按采购人订货单分批交货,采购人下单后2日历天交货。(如当日订单到货数量不足或因质量问题导致的换货,中选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9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 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 、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 )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 )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 2.8 投标人需具备本项目的经营权和能保障本项目履行的生产能力,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指所投产品)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须包含冷藏冷冻产品);如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包含冷藏冷冻产品)。【注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且在有效期内;采购人有权在后续审厂环节(如需)进行查验】 2.9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一年内(2023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政府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有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具有CMA标识),产品须提供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相关标准的检测报告,提供企标报告的需提供在当地备案的有效期内的企业标准复印件。(提供近一年内政府监督管理部门或政府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产品检验报告(需提供检验报告的产品为水东芥菜、三黄鸡、菜心、大白菜、生菜)。检测报告委托方须为投标人。) 2.10 投标人须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或提供投标人2022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任一天)开具过的任一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以及对应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的完整检验截图。)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投标成功后不得分包转包。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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