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新机场供油工程油库储油罐、消防水罐钢板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厦门新机场供油工程油库储油罐、消防水罐钢板招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CG110000501300515000100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产品名称:普碳中厚板;容器板;
2.2交货时间:2024年8月31日前满足交货条件,按甲方根据实际工程进度要求到货;
2.3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项目允许制造商或其所属全资销售公司或负责销售的分(子)公司投标:
①如投标人为制造商所属全资销售公司或负责销售的分(子)公司,应出具相应的关系证明和授权证明文件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
②一家制造商仅允许授权一家其所属全资销售公司或负责销售的分(子)公司参与投标。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若为制造商所属全资销售公司或负责销售的分(子)公司,可提供制造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05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业绩可以是制造商或其所属全资销售公司或负责销售的分(子)公司的)在石油储运工程或类似工程中具有1个与本次所投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供货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个合同货物重量在2300吨(含)以上或单个合同金额在1700万元以上的与招标物资类似的供货业绩。投标时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内容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规格型号、货物数量、重量及供货时间等采购物资明细内容)、金额页和签字盖章页;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
(6)投标人具有所投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五年(2019年05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函;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函;
(8)投标人近一年(2023年05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航油、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停用交易资格或列入黑名单的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函;
(9)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近五年(2019年05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10)截止至报名截止时间时,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时提供网站信息截图和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11)截止至报名截止时间时,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时提供网站信息截图和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12)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13)投标人必须是响应本次招标,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法人。任何未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和领取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投标;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