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大坝四期#8炉先导式气力除灰改造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宁夏大坝四期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青铜峡市大坝镇;控股股东为 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国有企业;行业类别为火力发电,设有2台发电机组,装机容量(MW):2×660(#7、8),共1320MW,投产时间为2018年;燃料类型为常规燃煤,采用煤粉锅炉(直流炉),蒸汽压力参数为超超临界;汽轮机热力特性为一次中间再热、凝汽式,冷却方式为间接空冷,输灰系统采用正压浓相气力输送输灰技术。
2.1.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改造范围为8号机组除尘器一电场A侧仓泵下出料口至灰库。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方提供的原始数据和现场限定的条件,对8号机组除尘器一电场A侧进行先导技术设计,尽可能的合理选型和布置,保证整套装置的性能指标,安全可靠地运行,在此基础上应尽可能降低投资、在利旧原有设备的同时,保证系统经济运行、维护量小。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改造工期(交货期):总工期25天。(注:应在机组检修主工期25天内完成,不应增加机组的维护和检修时间,#8机组计划2024年6月5日至6月30日进行C级检修,具体时间根据机组检修计划调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2.2改造地点(供货地点): 宁夏大坝四期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实施区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机组先导式输灰系统改造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相互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5-21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27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