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渡河公司双江口水电站甲扎尔甲山洞窟壁画原址保护工程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甲扎尔甲洞窟壁画位于双江口水电站河口料场范围内,山洞由三道片石砌筑的隔墙将空间划分为洞口、前室、中室和后室四部分,现有9座藏式佛塔分布于洞窟各处,洞内挂满经幡。在佛塔、隔墙及洞窟东侧壁上均有壁画,现有壁画遗存面积约28.57m2,壁画以密集排列的千佛方式绘画密教的本尊神、显教的释迦牟尼佛和少量的五方佛、大持金刚以及西藏的祖师像。甲扎尔甲山洞窟壁画为马尔康县文化体育局、马尔康县文化馆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于2009年5月新发现的文物点,2013年被国务院核定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由于壁画位于双江口水电站正常蓄水位淹没线以下,经前期大量工作,报国务院批复同意,以异地迁移形式开展壁画保护。壁画本体迁移后,作为文物载体——甲扎尔甲山洞窟的价值依然存在,故对甲扎尔甲原址洞窟本体及赋存边坡进行保护。
2.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甲扎尔甲山洞窟壁画原址洞窟保护加固工程施工。具体包括:
(1)洞窟赋存边坡加固工程。包括西立赋存边坡及东立赋存边坡的锚索、锚杆、框格梁等锚固工程施工。
(2)洞窟本体加固工程。包括洞窟本体内部的危石清理、主动防护网、钢拱架嵌补支顶、洞门封堵、洞窟轻质泡沫土填充、洞壁表面隔离等工程施工。
(3)洞窟原址标识工程。包括洞门防水颜料涂刷标识、洞窟浮标标识施工。
(4)料场开挖侧边坡生态修复工程。料场开挖侧边坡的客土喷播施工。
(5)监测工程。包括原址洞窟加固相关的支护结构内力监测、位移监测、环境因素监测设施采购及安装工程等。
(6)基础性试验研究。主要包括洞窟本体长期稳定性研究、洞窟赋存边坡长期稳定性研究、洞窟保护加固体系验算分析等。
2.2 其他:
土建工程总工期1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15日,完工日期2025年6月14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监测工程有关土建、设备采购安装工程需在土建工程工期内完成,后续监测服务工作需在土建工程完工后3年内开展,基础性试验研究有关项目与监测服务工作同期完成。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含石窟寺或古文化遗址);同时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含结构补强)。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石窟寺或古文化遗址)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以及合同标的物对应的全国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需为国家文物局综合行政管理平台截图或正式文件。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从业范围含石窟寺或古文化遗址)。
(2)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担任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名称、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从业范围含石窟寺和或古文化遗址)。
(2)投标人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担任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技术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技术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名称、单位名称)。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5-2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28 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