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都运维中心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批文 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WEME*
2.2 项目名称: 西藏昌都运维中心勘察设计及相关专题编制服务 。
2.3 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昌都市经开(区)(以项目核准地为准)。
2.4建设规模:藏东南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昌都运维中心中 心占地面积 43628.78㎡(合 65.44 亩),总建筑面积约 2.7 万 ㎡,规划需满足 办公、投发、集控、研发、政府会议等需求, 包括运维用房、生产辅房、职工食 堂、集控调度中心、科研用房等建筑单体及用地范围内的绿化、道路、围墙等室 外配套设施。
2.5勘察设计服务期限:2024 年 6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 日,105 日历天, 具体开工时间以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项目地形图测量、地灾评估、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 计、施工图设计、项目竣工验收前的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甲方报规所需相关专 题报告、审查、备案等工作内容, 并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环 境影响评价、安全影响评价、节能评估等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1)完成项目勘察设计,提交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通过甲方及有关主管部 门的审查。
工程勘察:完成项目 1:500 地形图测量及地灾评估工作,查明项目建设地区 的工程地质条件,提出建设场地稳定性和地基承载能力,完成地质详勘报告。
方案设计:完成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及单体设计方案,提出概算投资,编制方 案设计报告。
初步设计:制作报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设计图纸。 施工图设计:按批准的招标设计图纸完成施工图设计。
项目专项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高边坡、一般边坡、深基坑挡护、地基处理、平基图、临时 围墙、设备设施、电气(含弱电系统)、人防设计(若有)、消防设计(含消防 设计专篇)、雷电防护设计、装配式建筑(若有)、建筑外装饰(包含外立面装饰 细化设计;幕墙及钢结构、门窗栏杆等)、灯饰工程、网络系统、导视系统、内 部道路标志标线、停车位标志标线、生化池等的设计和二次深化;智能化(智能 门禁系统、会议系统、呼叫系统、大数据应用、报警系统、照护系统、监控系统) 进行技术配合。
室外景观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效果图)及施工图设计、室 外场平、给排水、软硬质铺装、照明、道路、花池、小品、汀步、木亭、乔灌木 及地被植物(品种、规格、型号、数量)等全部内容。
室内装饰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效果图)及施工图设计,含 扶手、导视系统、照明、灯具、开关、洁具、家具、饰品、软装、电梯轿厢装修、 消防、综合布线、给排水等全部内容(含各层平面布置图、立面图、剖面图、节 点图、材料表(含规格、尺寸、材质、数量)、物料文本等设计)。
(2)其他工作:
1)至项目竣工验收前,中标人派驻建筑专业现场设计代表(设代须经甲方 批准同意,若设代服务周期内不满足甲方工作要求, 甲方可提出建议并进行替 换),协助招标人及时解决各种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包括完善设计或局部变更设 计,配合招标人做好变更设计的审查报批工作。
2)配合甲方办理报规、图纸审查、备案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 ”供应商等),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 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专业资质。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 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等岩土工程专项专业资质,不能等同于本次招标资格要求 中的岩土工程专业资质。
(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3.2.2 企业业绩要求:
(1)勘察资质单位:
提供近 5 年(2018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 少 1 个已完成或在建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 不低于 2 万平方米或海拔 1500 米及以上的房建工程勘察业绩。)
(2)设计资质单位:
提供近 5 年(2018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 少 1 个已完成或在建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
不低于 2 万平方米或海拔 1500 米及以上房建工程设计业绩。)
(3)勘察和设计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 称。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须担任过 1 个及以上 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2 万平方米或海拔 1500 米及以上的房建工程及以上(业绩类型) 勘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业绩。
3.2.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 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 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 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 盖单位电子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 年 5 月 22 日至 2024 年 6 月 4 日 17 时(北 京 时 间 , 下 同 )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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