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已由唐县行政审批局以唐行审建招核字[2024]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唐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统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地
2.1.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对农村村容村貌进行提升及生活污水治理。铺设污水管网 19000 米;路面硬化及配套设施,地面停车场、垃圾收集清运。
2.1.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2.1.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定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项目建设需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2.1.5资格审查:资格后审方式。
2.1.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详细勘察(含勘探、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的全部内容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及施工招标时所需的图纸、参考资料、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后续设计相关服务等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1.2
3.1.4其他要求:①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以不同投标人的身份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③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实施“双盲”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对技术标“暗标”部分实行“盲评”。对技术标“暗标”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2)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最多两家单位;(3)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对招标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总负责,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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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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