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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电机组2024-2028年粉煤灰、炉渣处置(四年)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24     浏览:0    
核心提示:2350MW热电机组粉煤灰、炉渣处置项目已批准,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
   2×350MW热电机组粉煤灰、炉渣处置项目已批准,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350MW热电机组粉煤灰、炉渣处置。
 
2.2 项目地点:山西省寿阳县温家庄乡。
 
2.3 项目规模:本工程设规模为2×350MW超临界直接空冷机组,配2×1230t/h超临界循环流化床锅炉、一次中间再热、直接空冷汽轮发电机组、空气冷却发电机,采用炉外湿法脱硫,同步建设SNCR+SCR脱硝装置,干式+湿式除尘器,不堵死扩建。本工程根据投产数据预计年耗煤量320.84X104t(核煤种),预计年产生灰渣总量192.15万吨。
 
2.4 招标范围:投标方负责寿阳热电生产区域内粉煤灰、炉渣等产品装卸、运输及出厂后处理固废的所有工作,负责装卸、运输及处理过程中安全、环保等方面所有措施和协调工作,并保证合法合规。生产区域灰库、渣仓等放灰、放渣操作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配合。详见发包人要求。
 
2.5 服务周期:服务期限为四年(2024年6月24日至2028年6月24日),合同一年一签。服务起始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合同执行期间,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修改或解除合同,提出修改或解除一方应当至少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甲乙双方就合同修改或解除事宜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后方可修改或解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应具有粉煤灰、炉渣等产品的处置能力,应提供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或备案的粉煤灰、渣存储场地证明资料。非自有存储场地的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与具有相应存储场地的企业所签订的合同或意向书(2024年起合同或意见书合作年限应不低于两年),同时提供所用场地的环保部门验收或备案证明。
 
(3)投标人应具有一定的粉煤灰、炉渣产品运输能力,应提供不少于20辆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根据寿阳县能源局寿能源函【2023】13号文要求其中甲醇车不低于10辆),且满足地方政府要求运营手续(包括运输资质、行驶证等所有手续原件的扫描件)。运输车辆可以是投标单位自有或租赁,租赁车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协议。
 
3.2业绩要求:
 
(1)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3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企业粉煤灰或炉渣处置业绩,年度煤灰或炉渣处置量不低于30万吨(依据合同和对应的发票数额,需提供原件复印件,业绩合同中不能体现300MW及以上机组的,需出具业主单位证明)。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在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
 
(2)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8日09:00-17: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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