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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肇庆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24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肇庆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本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肇庆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肇庆热电有限公司 2×350MW 工程位于广东省肇庆大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处于珠江三角北端,东与佛山市三水区隔北江相望,距广州市 50km;西与四会市毗邻,离肇庆市城区 40km;南距三茂铁路和 321 国道 2km。 场地位于广东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旺园区内,北江下游右岸、北江与绥江交汇的三角洲。沿岸有一人工堤,堤外为河漫滩。厂址场地原始地貌为河流一级阶地冲积平原,原为蕉林、耕地、鱼塘等,现已部分整平,场地地势平坦。国能肇庆热电有限公司机组容量为2 台350MW 级的超临界燃煤机组,以热定电, 进行集中供热。生产作业属连续作业,日均运行 22 小时,年均运行 6450 小时(广东省供热机组年均供热小时)。

2.1.2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旁路烟道旋转雾化工艺路线实现末端废水零排放,本项目包含2台机组脱硫废水旁路烟道蒸发处理,从脱硫废水旁路烟道蒸发处理系统的所有附属设备及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等所有工作,包括并不限于:废水输送系统、旋转雾化蒸发塔系统、旁路烟道系统、配套所需压缩空气及工业水系统、气力输送系统及与相关的电气、热控、土建等辅助系统,包括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与其他系统的连接、消防、给排水、通风、空调、地坪、沟道等。该系统及设备的整体性能由投标人负责,同时投标人需负责进行基桩设计和施工工作。

2.1.3项目地点:国能(肇庆)热电有限公司厂区

2.1.4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成。

2.2 其他: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天,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投标时,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正文“3.5资格审查资料”的规定,提供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各条款要求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证书许可范围须涵盖水污染防治工程类)。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0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建设(或改造)EPC总承包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国内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建设(或改造)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5-24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30 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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