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甘肃物流配送中心项目(一期)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盐甘肃物流配送中心项目(一期) 已由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盐甘肃省盐业(集团)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项目名称:中盐甘肃物流配送中心项目(一期) 2.3建设 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7月19日;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7月19日。 2.6本项目投资概算:约2400万元。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包括:
3.5 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良好的社会信誉(须提供2020 年-2022 年度 或2021 年-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6①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②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资格审查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7 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见附件),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及无拖欠工程材料款的承诺书,承诺书须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3.8 施工企业请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系统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投标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按投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 3.9 申请人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以网站截图为准); 3.10 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无其他在建项目; 3.11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