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铁道勘察设计院 所属机动车维修保养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JDCWX-2024-05-28)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铁道勘察设计院 机动车维修服务外包项目(招标编号:2024-JDCWX-2024-05-10),因截止报名时间报价人不足三家,故该招标项目流标。
现就内蒙古铁道勘察设计院 机动车维修服务外包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1、招标项目名称、内容、实施地点和采购供应期限
1.1
1.2项目名称:内蒙古铁道勘察设计院 所属机动车维修保养服务
1.3项目编号:2024-JDCWX-2024-05-28
1.4项目内容:机动车维修保养(每年维修保养费用含税价大约200000元左右,最终金额据实结算),维修保养车辆型号见附表(一)
- 项目地
2、技术要求:
2.1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自检、互检、专检、三级检验制度;不使用三无产品,如发现假冒伪劣,假一罚十;
2.2对维修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
2.2.1一级维护、小修、零件维修质量保修期为汽车行驶5000公里或者3个月;
2.2.2二级维护质量保修期为汽车行驶10000公里或者6个月;
2.2.3: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修期为20000公里或者12个月,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时间指标,以先达者为准。
2.3在接到我方故障报修后需在0.5小时内响应或者提供技术指导,技术指导无法解决问题时需在1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呼和浩特市二环以内免费施救,如发生维修只收取维修费用。
2.4 每次发动机保养时免费常规检查。开设专用通道保证对送修车辆及时维修,小修当日交车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鉴于机动车维修实际情况,建议维修场所距我公司5.0KM以内为宜;投标人须具备在30分钟内抵达我单位提供车辆维修服务的能力(须出具响应承诺)。
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最近6个月自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复印件或近2年的纳税证明;
3.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汽车整车维修二类资质证书及以上的汽车维修机构,提供《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投标人须具备正规的经营场所,完善的维修、保养、检测、救援等设备历年维修过程中无安全事故(须出具安全承诺),须提供房产证明或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同类项目服务业绩,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6.近2年内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者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2年不曾在合同中违约,不存在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的行为,出具无犯罪、信用评价查询佐证材料;必须具有连续经营、良好售后服务能力,无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良反应,出具质量承诺,售后服务承诺。
7.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
四、招标信息的获取及报名要求
1.
2.报名成功后需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000.00元整,于2024年6月5日17日30时00分前存入内蒙古铁道勘察设计院 指定银行账户(第8条账号),特殊情况时可于上述规定时间内直接到内蒙古铁道勘察设计院 财务部门交纳。投标人中标并签定合同后,保证金将转为服务承诺押金,合同履约到期时,退还投标人。如发现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恶意投标、串标,并在中标后拒绝签定合同时,保证金将收归招标人所有,不再返还该投标人;投标人未中标时,保证金将如数返还投标人。投标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为合同签定日期,合同签定日期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定该合同,视为中标者恶意投标,保证金收归招标人并进行再次招标,不按期缴纳保证金视为无响应投标。
五、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1.根据招标公告内容及附件编制响应文件。
2.编制响应文件时请将法人姓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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