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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郑开氢储能新能源产业研发中心(科创谷)EPC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28     浏览: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郑开氢储能新能源产业研发中心(科创谷)EPC项目由中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招标条件
郑开氢储能新能源产业研发中心(科创谷)EPC项目由中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2310-410122-04-01-623273批准,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郑州祥中城市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开氢储能新能源产业研发中心(科创谷)EPC项目

2.2建设地点:郑州市中牟县

2.3项目规模:项目占地面积225580.03㎡(约合338.37亩),总建筑面积441464.59㎡,地上建筑面积 435464.59㎡。主要建设氢储等新能源产业研发中心,汽车零配件产业创新及制造生产中心及道路硬化、场地铺装以及水、电等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投资金额约22亿元。

2.4招标范围:包括项目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

2.5质量要求:

2.5.1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深度和招标人的具体要求,且设计成果通过审查。

2.5.2施工:国家及地方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3物资采购:采购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设计和合同文件要求。

2.6 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2.7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总工期730日历天。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自2019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一项独立承担或以联合体成员身份承担过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或EPC总承包担任设计部分);

(2)施工业绩:投标人(或联合体中任意成员)自2019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一项独立承担或以联合体成员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亿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EPC总承包担任施工部分)。

3.3项目人员要求:

3.3.1 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或一级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在职正式员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的12个月内,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

3.3.2 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在职正式员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的12个月内,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

3.4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度(2020年度-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主体(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或“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状态。(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5.4自招标公告发布当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各自满足所负责部分工作内容的资格要求)。

3.6.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6.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6.4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超过3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05月28日至2024年06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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