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京东站卷钢货车装载视频监控设备大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TGCHDJL-2024-0410-GK)
2024年南京东站卷钢货车装载视频监控设备大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承包人,因一次公告发布后投标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现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经“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 关于下达2024年安全生产费使用预算的通知[上铁财函2024(302)号])”审批通过,资金已落实。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 南京东站负责本项目建设计划实施,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及要求
2.1项目地严重影响货检作业质量,需要投入大量人力进行维护,急需大修、整治,据铁货〔2023〕147号要求,新建的铁路货车装载状态视频监控设备可以在第五年进行设备大修,大修内容主要涵盖相机、补光灯、磁钢、信号采集装置、车号识别装置、交换机、服务器等设备。
2.3 项目承接形式:
(1)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的发包形式,项目实施期间因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造成的部分工作量增减,经协商后可对项目造价作相应的调整。
(2)本项目由中标人总承包,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3)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
2.4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够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是在既有在用设备上进行周期性大修,投标人须在维修过程需满足不停机更新维修要求,确保更新的部件能够与既有系统及未更新设备无缝对接,满足既有系统的连续使用要求(提供原厂家技术支持证明文件);满足上海局集团公司货检平台及国铁集团管控平台对系统的接入要求(需提供接入证明);
3.3投标人提供设备需满足《铁路货车装载状态标准图像采集设备暂行技术条件》TJ/KHO40-2022文件要求,提供包含高低温交变湿热、雷击、震动、电磁兼容、防尘防水检测的国家铁路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检验报告。
3.4 投标人须提供3份以上由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 运输及经济研究所出具的图像质量评价报告复印件,报告中抽样图像通过率须不小于90%。
3.5投标人大修作业人员须提供上海局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持证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保险缴纳证明。
3.6投标人须进行现场勘测,投标文件中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踏勘证明,并提供详细的设备改造实施方案。
3.7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内铁路货车装载状态监控设备大修或维保相关经验,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提供工程施工合同。
3.8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 3 年内经审计或会计机构核查的有效的财务会计报告;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未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5)投标人未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8)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9)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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