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 上海铁路经济开发 新梅16楼空调系统更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2024-211-GZ)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 上海铁路经济开发 新梅16楼空调系统更新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海铁路经济开发 新梅16楼空调系统更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设备生产商或唯一授权代理商,并且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3.1.2投标设备须具有CRAA认证和经国家认证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和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3.1.3设备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证书二级及以上;3.1.4投标人具有近2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3.1.5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的,投标人须提供至于一份3年(2020年至今)多联机的供货业绩(该合同无合同主体限制),并提供该业绩最终用户单位出具的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投标须具有多联机的供货经验(提供投标人签订的多联机采购合同,该合同无时间、品牌和金额的限制),投标人还须提供至少一份近3年(2020年至今)多联机的供货业绩(该合同为投标产品品牌,无合同主体限制),并提供该业绩最终用户单位出具的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3.1.6投标人不得存在: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的;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3.1.7其他要求: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3.1.8必须在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购买且下载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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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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