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2024-2025年快递包裹业务邮件出口处理(揽收及内部处理)外包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江苏同达通信技术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2024-2025年句容市 快递包裹业务邮件出口处理(揽收及内部处理)外包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业主2024-2025年快递包裹业务邮件出口处理(揽收及内部处理)外包项目(二次)
1、 招标编号:ZJPOST20240415
2、 项目概述:根据镇江邮政业务发展需要,需采购句容市 2024-2025年快递包裹业务邮件出口处理(揽收及内部处理)外包服务。
3、 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句容市 快递包裹业务邮件出口处理(揽收及内部处理)外包服务,本项目划分二个分包:
分包1:句容市 快递包裹邮件的揽收和打包外包服务,投标人负责提供快递包裹的揽收(揽收分为一体机收寄、PDA收寄两个环节)、打包外包服务。合同期限为一年(具体合同日期以实际签订为准),其中揽收环节(不包含揽投部揽收的快递包裹业务量)预计2024年全年业务量1421万件,打包装卸环节预计全年业务量303万件,预算370.78万元。单价设置最高限价,投标人基于限价报综合折扣,折扣不得超过100%超高最高限价,否则做无效标处理,具体如下:
外包环节 | 业务量区间 | 单价最高限价(元/件) |
揽收 | 月日均业务量≦3万 | 0.248 |
3万<月日均业务量≦4万 | 0.237 | |
4万<月日均业务量≦5.5万 | 0.225 | |
5.5万<月日均业务量 | 0.208 | |
打包 | 月日均业务量≦6000件 | 0.152 |
6000件<月日均业务量≦9000件 | 0.148 | |
9000件<月日均业务量≦12000件 | 0.144 | |
12000件<月日均业务量 | 0.137 |
注:1.单价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员薪酬、社会保险或意外保险费、管理费、增值税开票税金等全部费用。
2.上述外包范围和环节根据当前和预期情况编制,实际运营后会根据上级要求或运营变化调整,除发生较大变化导致人员大幅增加外,外包方须服从工作内容的调整。
3.按件为统计口径,采用“区间业务量计件单价模式”,设置阶梯结算价格,每月根据实际业务量落档据实结算,按照定价模型,外包费用=(揽收区间单价*揽收实际业务量)+(打包区间单价*打包实际业务量)-各项考核。
分包2:句容市 快递包裹邮件的集包和出口装卸外包服务,投标人负责对出口快递包裹进行人工集包分拣和封发,根据调度以及生产作业要求,执行出口快包邮件分拣、扫描及信息发送、装车。合同期限为一年(具体合同日期以实际签订为准)。其中集包环节预测全年业务量1329.4万件,打包装卸环节预计2024年全年业务量万260.1万袋件,预算为193.96万元。单价设置最高限价,投标人基于限价报综合折扣,折扣不得超过100%超高最高限价,否则做无效标处理,具体如下:
外包环节 | 业务量区间 | 单价最高限价(元/件、袋件) |
集包 | 月日均业务量<2.8万件 | 0.136 |
2.8万件≦月日均业务量<4万件 | 0.128 | |
4万件≦月日均业务量<5.2万件 | 0.121 | |
月日均业务量≥5.2万件 | 0.115 | |
装卸 | 月日均业务量<0.55万袋件 | 0.119 |
0.55万袋件≦月日均业务量<0.8万袋件 | 0.112 | |
0.8万袋件≦月日均业务量<1万袋件 | 0.106 | |
月日均业务量≥1万袋件 | 0.1 |
注:1.单价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员薪酬、社会保险或意外保险费、管理费、增值税开票税金等全部费用。
2.上述外包范围和环节根据当前和预期情况编制,实际运营后会根据上级要求或运营变化调整,除发生较大变化导致人员大幅增加外,外包方须服从工作内容的调整。
3.按件为统计口径,采用的“区间业务量计件单价模式”,设置阶梯结算价格,每月根据实际业务量落档据实结算,按照定价模型,外包费用=(集包区间单价*集包实际业务量)+(装卸区间单价*装卸实际业务量)-月各项考核。
4、 中标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并计算投标人得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投标人排名建议,每个分包由排名第一位的投标人中标,排名第二位的投标人为备选供应商。每个投标人最多中标1个分包,如投标人同时在多个分包中均有中标资格时,优先分配预算较大的分包,其它分包按照排名顺序由未取得中标资格的投标人中标。
5、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 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4)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
5)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6)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7)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8) 本项目不接受被业主、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10) 投标人自2020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所投标包类似快递行业外包服务内容项目,且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50万元。(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复印件。如提供框架合同复印件的,则必须同时提供相对应的结算凭证复印件,时间以结算凭证日期为主。)。
11) 投标人在镇江地区须设有服务场所或承诺中标后一周内在镇江地区设立服务场所。(提供产权人为投标人(含下属分支,非个人)在镇江地区的房产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租赁人为投标人(含下属分支,非个人)在镇江地区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以上均无,则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后一个月内在镇江地区完成服务场所设置的书面承诺书加盖公章)。
12) 分包1投标人具有经批准可以开展货物运输服务业务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3) 分包1投标人运输车辆需办理有效的强制保险及货物运输保险。(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中标后购买的相关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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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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