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炼钢厂18米跨水泥槽板厂房屋面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厂内。
2. 招标范围及内容:包含炼钢厂主厂房18米跨原屋顶拆除,更换彩钢板及屋顶通风天窗采购安装等。
3. 工期:签订合同后120天内完工。
4.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拟派1名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此项目经理不可更换。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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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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