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风电公司沙县富口镇光伏项目110KV送出线路EPC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福建公司风电公司沙县富口镇光伏项目位于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延溪村、姜后村国营综合农场的鱼塘上,站址现状为大小不一的鱼塘,采用渔光互补模式开发。整片区域站址中心坐标为北纬26.50°,东经117.73°。站址规划利用面积423.266亩,拟建光伏电站一座(直流侧装机容量31.35015MWp、交流侧容量26.812MW),110kV升压站1座,3MW/6MWh储能系统1套,采用“全额上网”方式建设,根据项目接入系统批复,项目需新建沙县区富口~金沙 110kV送出线路工程接入沙县金沙园220kV 金沙变,本工程按照新建段导线输送容量不应低于87MW,持续极限输送容量121MVA标准建设,线路起于富口光伏升压站,终止于220kV金沙变 110kV 构架出线间隔,途径沙县区富口镇、高桥镇、凤岗街道办、以及金沙园区境内。
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本项目属于沙县区富口~金沙110kV线路EPC工程项目,投标人负责包含送出工程核准等前期所有合规性手续;送出线路工程勘察设计、水保、环保、征地、清赔、林业等工作;送出线路工程及对侧变电站有关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建设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并网,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阶段质量监督检查及手续办理、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办理征租地协调及征租地补偿、地方关系协调并承担相关费用等,以上相关工作产生的费用含在合同总价中。
(2)光伏场区与送出线路工程分界点说明:光伏电站与送出工程分界点为电站侧GIS出线龙门架,送出线路工程不包含升压站龙门架,接入系统方案以电力部门接入电力系统设计批复为准。
(3)工期及质量要求:项目合同签订后150天通过电网验收,具备带电条件。项目投产后30日内配合电网公司完成验收并移交所有与该线路资产相关的审批文件、工程技术档案和权属证书等文件。投标人的材料设备选型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要求,满足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典型设计、标准物料要求,确保配套送出工程施工建设质量满足电网公司回购要求。
2.2 其他:(1)该送出线路建成投产后由电网公司进行资产回购,投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做好项目资料移交、回购范围认定、资产评估、资产移交等工作。
(2)投标人因征地等其他原因导致不能正常施工所造成的损失不得向招标人索赔,报价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述风险因素。
(3)从线路投产至电网公司首笔回购资金支付之日期间,投标人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运维队伍,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的相关要求开展送出线路工程运行维护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其中:承装三级、承试三级及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EPC总承包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5-2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03 10:00:00。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