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项目概况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南综合智慧能源分公司供热项目位于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南县茫曲镇和过马营镇,贵南县茫曲镇总供暖面积约 57 万平方米,过马营镇总供暖面积 5 万平方米。其中,茫曲镇主要是公共办公楼及居民住宅楼,总计约 124 个用热单位及居民小区,茫曲镇现有的 2 座锅炉房分别位于文化路和南台路,其中文化路锅炉房热力负荷 36MW,供热面积 36 万平方米,供热半径(约 4 公里)内共设 4 个换热站,分别为文化路锅炉房换热站、农行换热站、大众换热站、滨河换热站。南台路锅炉房热力负荷 28.1MW,供热面积 21 万平方米,供热半径(约 4 公里)内共设 5 个换热站,分别为南塬换热站、格桑换热站、南台路换热站、锅炉房 1 号换热站、锅炉房 2 号换热站。县城一级管网经锅炉房分水器输送至各个换热站,经过换热器降温到 70℃,再由一级管网回水管返回至锅炉房,二级管网将 50℃换热热水输送至各热用户,40℃散热降温回水返回至换热站。管网整体布置形式均采用枝状管网,敷设方式直埋敷设,埋深度约 1.3 米。贵南综合智慧能源分公司管辖 8 个屋顶光伏,总装机容量 350kW。
1.2 招标内容及服务期限
1.2.1 本项目招标内容贵南综合智慧能源分公司贵南项目部供热管理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茫曲镇 2 个电锅炉房、空气源热泵房及 9 个换热站,过马营 2 个锅炉房及 2 个换热站供热运行、维护工作。
(2)贵南县 8 个屋顶光伏运行、维护工作。
1.2.2 主要工作内容
(1)南台路电锅炉房及 35kV 变电站:3 台 8.5MW 固体蓄热式锅炉、2 台1.3MW 固体蓄热式锅炉、容量为 31500kvA 变电站、循环水泵、补水泵、软水系统、电气系统、控制系统、阀门管道系统、排污、照明、暖通、消防及其附属设施的运行操作和设备管理、日常维护。
(2)文化路电锅炉房 110kV 变电站:文化路锅炉房内 9 台 4MW 固体蓄热式电锅炉、容量为 50000kvA 变电站、循环水泵、补水泵、软水系统、电气系统、控制系统、阀门管道系统、排污、照明、暖通、消防及其附属设施的运行操作和设备管理、日常维护。
(3)迎宾小区电锅炉房:1 台 2.5MW 固体蓄热式电锅、循环泵、补水泵、软水系统、高低压电气系统、控制系统、阀门管道系统、排污、照明、暖通、消防及其附属设施的运行操作和设备管理、日常维护。
(4)团结团结一、二期电锅炉房:2 台 1.8MW 固体蓄热式电锅炉循环泵、补水泵、软水系统、高低压电气系统、控制系统、阀门管道系统、排污、照明、暖通、消防及其附属设施的运行操作和设备管理、日常维护。
(5)拥军小区空气源热泵房:5 台空气源热泵、循环水泵、补水泵、软水系统、电气系统、控制系统、排污、照明、暖通、消防及附属设施的运行操作和设备管理、日常维护。
(6)供热管网:茫曲镇公共建筑及居民住宅小区,总供热面积约 57 万平方米范围内的供热一级管网及室外二级管网的管道、阀门的运行操作和设备管理、日常维护;过马营镇公共建筑及居民住宅小区,总供热面积约 5 万平方米范围内的供热管网的管道、阀门的运行操作和设备管理、日常维护。
(7)各换热站(含合同期内后续建设的主管网及换热站):茫曲镇 9 座二级换热站循环水泵、补水泵、板式换热器、软水处理设备、电气系统、控制系统、暖通、照明、管道阀门系统及附属设施的运行操作和设备管理、日常维护。
(8)建(构)筑物的维护:南台路锅炉房、门卫室、文化路锅炉房、迎宾锅炉房、团结一、二期锅炉房、9 座换热站(含合同期内后续建设的换热站)、外委单位生活区房屋等建(构)筑物屋顶排雨水装置、彩钢板、夹芯板、地坪、墙皮、台阶、门窗、楼梯、生活水给排水设施、照明及所属线路、采暖系统(含供热站至委托方提供生活区供暖管道)、通风设备、常规消防系统等设施操作维护。
(9)区域内路面及设备房地面、雨水井、阀门井、生活污水井、管道支架、电缆桥架、楼梯栏杆平台日常维修、卫生清理,管架上管道、地下管网的维护(含土方开挖、 回填)、区域内的照明管理;厂区的绿化、建构(筑)物维护及生产生活设施的维护;各换热站、热源锅炉房及空气源热泵房、厂区的垃圾清理及外运、消纳。
(10)供热系统内设备、管道、阀门的保温、油漆的维护工作。
(11)负责 8 个屋顶光伏设备运行维护工作。
1.2.3 投标人方负责本项目所必需的办公用品、生产工器具、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措施材料。
1.2.4 备品备件:单价在 2000 元(含)以内、合同期间总计在 6 万元(含)以内的用于设备上的备件投标方提供,备件到货时由招标方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履行签证手续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该(6 万元)费用在投标分项报价中单独计列,合同执行完毕之前根据实际发生金额据实结算。
1.2.5 所有技术服务人员分布在茫曲镇、过马营镇两个地点工作,投标人自行解决交通工具、住宿、就餐及劳保防护用品。投标人根据年度运行维护工作内容安排人员,人员必须固定,并能长期在现场,工种比例合理,技术服务人员总数为7 人。
1.2.6 项目期限
项目工期:项目实施工期共计 2 年,实际人员进厂日期以业主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工期 2 年不变。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有劳务承包或供热运维管理能力的企业。
1.4.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 项目相关人员资格
(1)现场技术服务总人员为 7 人,其中持高压电工证不少于 3 名、持低压电工证不少于 3 名,持焊工证不少于 1 名,并提供应急管理部出具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人员配置详见技术条款。
(2)现场技术人员必须固定,并能长期在现场,年龄不超过 50(女)/55(男)周岁,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宜高海拔地区工作的疾病。
1.4.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具有至少 2 项劳务承包服务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主要内容)。
1.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 年 5 月 27 日至 2024 年 6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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