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湄洲湾煤炭码头二期堆场一次“规划布置,分期实施”,规划堆场呈长方形,南北向约
1280m,东西向约467m,作业线呈南北向布置,采用“堆取合一”工艺,共规划布置3条斗轮机基础,各基础上均 布置为“一线双机”工艺,兼具堆料、取料功能。堆场北侧、南侧、西侧设置防尘网,东侧利用已建一期堆场防 尘网形成合围。 本次招标设计的湄洲湾煤炭码头二期3#堆场是二期堆场的一部分,建设地点位于湄洲湾 煤炭码头装船泊位后方,东吴作业区14#泊位(装船泊位)工程建设时吹填形成的陆域上,南北向约443m,东西向 约467m,红线范围总面积约20.23万㎡。本次先行建设毗邻装船泊位的西侧第1条堆取料线,其东侧场地采用流动 设备对煤炭进行短驳,形成料堆。堆场堆存容量60万吨;建设内容包括联锁块道路堆场20万㎡,西侧BDQ1B堆取料 线及一台3600t/h的堆取料机,通往堆取料线的BC4B、BC5B皮带线、通往电厂的BQ1B、BQ2B皮带线及T2A、T3A、
T31转运站,堆场北侧、南侧、西侧设置防尘网,在原生活区建设2#宿舍、1#食堂(扩建)等单体。项目配套的供 电、控制、通讯、给排水消防、除尘环保、除杂等设备设施;为满足3#堆场汽运需要,在其南侧布置外卡缓冲停 车场,占地面积约0.61万m2,其中设置停车位30个,另外在该区域设卡车管理房1座;
2.2 项目建设地点:莆田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 标段名称:湄洲湾煤炭码头二期3#堆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2.5.1 招标范围:本工程建设项目所有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范围内的采购、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竣工图 编制等以及交工试验、交工验收、配合试生产服务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2.5.2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420天,工期说明:合同签订日期起365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土建设施及堆取料 机、皮带机等设备建造、安装、调试、空载联动等工作。合同签订日起14个月整个工程完成交工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湄洲湾煤炭码头二期3#堆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1)投标人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 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国内已交工 验收合格的包含港口煤炭堆场工程或港口装卸工艺系统的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 (包括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交工验收证明材料;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3.4.1须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或社保机构出具的最 近三个月(2023年12月(可含12月)以后的连续三个月)投标人已为其办理的缴费证明; 3.4.2具有机电工程或 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且从事相关工作年限不少于10年(须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体现); 3.4.3担任过1个及以上合同金额3亿元及以上的散货或通用港口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经 理或主要管理人员(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须在主要人员简历表中体现); 3.4.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安全B本)(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 3.4.5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投标人其他要求:3.5 HSE负责人要求: 3.5.1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C类);且具有 5年及以上从事工程建设项目安健环管理的经验(须在主要人员简历表中体现); 3.5.2担任过1个及以上工程建 设项目的安健环负责人(须在主要人员简历表中体现); 3.6投标人其他要求: 3.6.1机电工程师1人,须具备相 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须在主要人员简历表中体现),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 称; 3.6.2土建工程师1人,须具备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须在主要人员简 历表中体现),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29 21:00:00时至2024-06-03 21:00:00时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