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高效膜浓缩及蒸发结晶专有技术及成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 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以煤为原料,拟采用甲醇制烯烃技术生产聚烯烃产品。本项目主要工艺装置包括:空分装置、气化装置、变换装置、净化装置、硫磺回收装置、甲醇装置、甲醇制烯烃装置、聚乙烯装置、聚丙烯装置与其配套的公用工程装置和全厂性设施等组成。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高效膜浓缩及蒸发结晶专有技术及成套设备采购等工作。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包括以下两个部分。投标人须按标段投标,不得选择某一个部分进行投标。
第一部分:与技术许可相关具体工作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1 技术许可包括:投标人授予招标人一项非独占性、不可撤销的专有技术许可,允许招标人使用许可技术,包括招标人在合同装置工程设计、施工、建设、采购、运行、维护、故障排除和维修进行的改进、生产、使用和在世界范围销售许可产品。该许可技术应是投标人目前最先进的且经过验证的技术。
2.1.2 工艺包编制包括:向招标人提供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工艺包、操作手册、分析手册及培训手册等。其中,工艺包的内容和深度应满足招标人对许可装置进行设计、采购、建设、试车、开车和正常运营。
2.1.3 培训包括:在技术文件交付之后且最迟不晚于合同装置开车前六(6)个月,投标人应指定具有资质的专家,根据招标人的培训要求,向招标人的人员提供培训。投标人拟提供的培训需加以具体界定,包括但不限于培训人数、培训地点和范围以及培训天数的界定。
2.1.4 技术服务包括:投标人应对许可合同装置提供总体设计、基础设计、详细工程设计、关键设备的采购、施工建设、设备安装、预试车、试车、开车和性能测试等各个阶段的技术指导和监督,并随时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提供其他技术服务。
第二部分:与设备采购相关具体工作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5 高效膜浓缩及分盐系统和蒸发结晶系统的相关核心设备。
2.2 其他:
2.2.1 投标人的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装置性能考核合格后6个月止。
2.2.3 投标人应在工艺包开工会后4周内提交审查版工艺包供审查,开工会后8周内提交终版工艺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设计资质证书: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证书;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综合甲级设计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采用膜法分盐技术且实际处理规模硫酸钠+氯化钠蒸发水量不低于30t/h的应用于煤制油或煤制烯烃或煤制甲醇项目的浓盐水膜法分盐结晶工业化的业绩(EP或EPC)1份(合同金额不低于9000万元),且已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运行证明,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运行证明扫描件须有合同甲方或最终用户盖章,包括项目投运或中交证明原件扫描件、生产运行合格证明或性能考核报告的原件扫描件、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盐质量检测报告的原件扫描件。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以下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注册给水排水工程师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近2年内本单位社保证明以及劳动合同的关键信息页。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且在联合体中承担的工作内容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的视为投标人业绩。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5-31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0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