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CTC2024171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4日 10时30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水处理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
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 位于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榆马大道北B1路东,一期装置规模为年产205万吨甲醇、60万吨聚烯烃装置以及配套公用工程,已于2014年7月建成投产。二期规划建设年产220万吨甲醇、90万吨烯烃装置及相关配套设施,并新增25万吨/年的EVA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
2.1.2工程规模:
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水处理工程EPC工程总承包(以下称合同装置)的工程范围包括污水处理场、回用水装置和高浓盐水暂存三部分。各部分具体分述如下:
(1)本项目污水处理场,根据分质处理原则设置两个系列,即高盐污水处理系列和低盐污水处理系列。
高盐污水处理系列最大处理规模630m3/h。
低盐污水处理系列最大处理规模420m3/h。
年操作时间:8000小时。
操作弹性:70%~120%。
建设性质:新建。
(2)本项目回用水装置,依据环评对盐泥的定性,分设两个系列,即生化出水系列和清净废水系列。
生化出水系列最大处理规模1090m3/h。
清净废水系列最大处理规模700m3/h。
年操作时间:8000小时。
操作弹性:70%~120%。
建设性质:新建。
(3)高浓盐水暂存
设计高浓盐水有效容积20000m3。
建设性质:新建。
2.1.3招标范围:
投标人应保证在遵守中国政府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以及招标人的各项要求的前提下,安全、有效地完成整个合同装置的建设,招标人目前已完成总体设计、基础设计工作。
投标人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为成功建设此合同装置项目基础设计中全部工程的项目管理(包括完成由承包人负责的涉及政府部门备案、许可、审查、审批及相关手续办理,并配合业主完成政府及其它相关部门的备案、审查、审批、办理相关手续等工作)、工程详细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不含招标人采购物资)、施工、单机试车直至工程中间交接,配合、协助招标人完成联动试车、交工验收、投料试车和性能考核、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并提供指导与支持服务,开车保运(保运截止时间为装置生产出合格的产品并稳定生产72小时后),负责处理试车中暴露的设计问题与工程质量问题,完成竣工资料的编制和归档,按照合同及技术附件5【项目执行要求及业主管理规定】全过程使用数字化管理系统、配置配套设备设施,并结合技术附件14【数字化交付统一规定】要求完成数字化交付和施工阶段的数据录入,推进装置数字化设计和建设,配合智能化工厂建设及工程创优(争创国家优质工程金奖),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
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水处理工程EPC工程总承包(以下称合同装置)的工程范围包括污水处理场、回用水装置和高浓盐水暂存三部分。各部分具体分述如下:
(1)污水处理场设计处理规模1050m3/h,含VOCs处理;
(2)回用水装置设计处理规模1790m3/h;
(3)高浓盐水暂存有效总容积20000m³。
本次招标承包工程范围内的设计主项详见水处理工程EPC工程招标文件附带的EPC合同技术附件12“基础设计文件”和技术附件1“工作范围”。
2.1.4不在本次EPC工程招标范围内的专业工程范围和工作服务内容如下:
①合同装置区绿化的采购和施工由招标人另行委托承包商完成。
②招标人自采设备的费用,不在本次EPC工程招标范围内。
③合同装置手动分析所需分析仪器设备,不在本次EPC工程招标范围内。
④其他: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的其他专业工程或工作、服务内容。
EPC总承包的具体工程范围、工作内容、服务范围和界面详见招标文件及其附带的EPC合同技术附件。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计划工期:
(1)污水处理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到中交时间为15个月。
(2)回用水装置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到中交时间为15个月。
(3)高浓盐水暂存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到中交时间为8个月。
2.4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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