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各单位防爆电梯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2.1.1.1煤制油分公司合成油厂,为了便于日常人员对费托合成反应器高空进行巡检,为检维修上下段汽包和费托合成反应器出蜡总管上的阀门及蜡过滤管更换吊装,避免吊车检维修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节省长期吊车租赁的费用,特在油品合成装置费托反应框架增设4台防爆货梯。
2.1.1.2烯烃一分公司动力一车间煤储运装置原料筒仓防爆货梯1台。
2.1.2招标范围:
序号 |
需求单位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1 |
煤制油分公司合成油厂 |
防爆货梯 |
台 |
4 |
2 |
烯烃一动力一车间 |
防爆货梯 |
台 |
1 |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2.2.2交货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镇煤化工园区。
2.2.3付款方式:整单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60%,安装调试运行合格后支付3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
2.2.4支付形式:全额银行电汇。
2.2.5质保期: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18个月或安装调试后12个月,以先到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授权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书。
(3)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须包含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及对应的型式试验证书;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须包含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及对应的型式试验证书。
(4)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防爆合格证(Exd II CT4)。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须至少具有消防防爆电梯供货安装合同业绩1份(制造商或代理商的合同均可)。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2)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0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11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