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招标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盐城吉电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区
建设规模(标段 23:吉电股份盐城吉电绿氢制储运加用一体化(一期)示范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一)光伏电站部分
1.本工程光伏电站部分规划容量 200MW,交流侧容量 200MW,直流侧总容量不少于 300.00152MWp。固定支架容量不少于 200.00152MWp,柔性支架容量不少于 100MWp。光伏 电站包括但不限于 70 个并网光伏发电单元的施工,新建一座 220kV 升压站,以 1 回 220kV 线路接至 220kV 围海变 220kV 侧,其中光伏电站场区内 8 回 35kV 集电线路以电缆方式敷
设至新建 220kV 升压站35kV 开关柜。
2.从 220kV 升压站 35kV 侧以 2 回 35kV 线路以架空/电缆接至制氢站区域,路经长约 为 5.5km;
(二)制氢储氢部分
本工程制氢储氢部分规划设置 8 台 1000Nm3/h 的碱水槽,4 套分离装置,1 套纯化装 置,单台电解槽制氢能力应满足 1000Nm3/h,单套气体纯化系统出氢能力应满足
8000Nm3/h,平均年制氢量 1897.67t。项目配置储氢量 18 万 Nm3,其中有机液体储氢 17 万 Nm3、气态储氢 1 万 Nm3。有机液体储氢设置 4 台 200m3 储槽,用于富氢液和贫氢
液的储存。富氢液和贫氢液储槽各 2 台。气态储氢采用一台 1.5MPa 压力的 1000m3 球 罐,有效储氢容量(可释放出的氢气量)为 1 万 Nm3。充装规模 500kg/d 的加氢母站。 新建一座 35kV 变电所,经 2 台 35/10.5kV/31.5MVA 双绕组变压器降压至 10kV。
项目整体进度(标段 23:吉电股份盐城吉电绿氢制储运加用一体化(一期)示范项 目 EPC 工程总承包):
计划开工时间 2024 年 07 月,计划竣工时间 2024 年 12 月。
建设规模(标段 24:吉电股份-华北区域公司盐城吉电绿氢制储运加用一体化(一 期)示范项目化工装置监理):
电源部分:建立 35/10kV 降压站;制氢部分:安装 8000Nm3/h 碱液制氢设备;储氢 部分:建设 180000Nm3 储氢装置;公用系统:制水系统、循环水系统、空压系统等;输 氢部分:建设充装规模 500kg/d 的加氢母站,建设氢输出管路(储氢站至海利化工)。
项目整体进度(标段 24:吉电股份-华北区域公司盐城吉电绿氢制储运加用一体化 (一期)示范项目化工装置监理):
2024 年 07 月至 2025 年 05 月,具体进场和退场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 招标范围
序 号 |
招标编 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
服务期限/工期 要求/交货地点 及交货期 |
招标信 息服务 费(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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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23:盐城吉电绿氢 制储运加用一体 化(一期)示范项 目 EPC 工程总承 包 |
盐城吉电绿氢制储运 加用一体化(一期)示范项目 EPC 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光伏 场区升压站、光伏子阵区、集电线 路、升压站至制氢站联络线和制氢 储氢区内等全部工程范围内的勘 察设计及设计配套服务(含初步设 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绘制、设 备清册等);光伏场区土地协调及 赔偿;设备及材料采购供货【部分 设备“甲定乙购”(包括光伏区域 组件、逆变器和制氢区域制氢电源、 电解水制氢系统、气液分离系统、 氢气压缩机),此设备按招标人集 团公司集中采购实际价格结 算。】、运输、储存、安装、调试、 试验等;全部建筑及安装工程、环 评及水保工程施工、220kV 送出线 路及对侧间隔施工、生产与运营中 心接入、工程调试、项目并网及验 收、消防验收等三同时验收、档案 验收、试运行、移交生产验收、达 标投产、竣工验收、项目整体验收 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工程尾工 消缺、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 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和人 员培训等全部工作内容,从勘察设 计开始至质保期满全过程质量服 务。 |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计 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4 年 7 月(具 体开工时间以发 包人通知时间为 准);计划竣工 日期:2024 年 12 月。 |
10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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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24:吉电股 份-华北区域公司 盐城吉电绿氢制 储运加用一体化 (一期)示范项目 化工装置监理 |
盐城吉电绿氢制储运加用一体 化示范项目化工装置工程建设全 过程土建、安装、调试等监理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1)制 氢装置。(2)储氢装置(固态、 有机液体)。(3)总降变电所。 (4)加氢母站。(5)输氢管路。 (6)公用系统。 |
2024 年 07 月至 2025 年 05 月,具体进场和 退场日期以招标 人通知为准。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工商 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处于会 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 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禁止投标的范围 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盐城吉电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相关 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盐城吉电氢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2 专项资格条件: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标段 23:吉电股 份盐城吉电绿氢 制储运加用一体 化(一期)示范项 目 EPC 工程总承 包 |
一、基本资格条件 (7)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 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资质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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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 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 5 年内累计 2 个渔光互补(水面光伏)100MW 及 以上 EPC 完工业绩(提供合同业绩主要内容复印件,含首页、施工范 围页、签字盖章页),如投标人提供材料不完整、不真实、不符合招 标文件要求,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2)投标人应具有 5 年内至少 1 个及以上制氢储氢或化工项目的 EPC 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业绩主要内容复印件,含首页、施工范围 页、签字盖章页,联合体业绩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否则视为无效 业绩)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单位作为联合体牵 头人,联合体投标要求组成联合体的独立法人不得超过(含)三家。 不同联合体的成员间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 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 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 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 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 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 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 格式 ”的规定; 4.项目经理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或机电)和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具有至少 1 个光伏发电 EPC 项目或 1 个化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任职经历(须提供合同文本或中标通知书、当 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文件等材料);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 级以上(含高级)工程师资格; (3)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至少一人提供化工业绩; (4)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
2. |
标段 24:吉电股 份-华北区域公司 盐城吉电绿氢制 储运加用一体化 (一期)示范项目 化工装置监理 |
1.基本资格条件 (7)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 得认证证书。 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或石油化工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机电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房 屋建筑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和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 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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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应具有近 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 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 个类似工程监理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 括合同首页、监理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 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专业为石油化工专业的监 理工程师资格注册证书,且认定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资格不得低于 2 年 (以注册证书的签发日期为准),同时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单 位投标截止日前 1 年社保缴费证明。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06 月 02 日 21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6 月 08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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